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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5233692511478 時間:2021-10-12 14:58 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6年前競選立委時,因不滿本報報導其岳父母在大陸山東投資巨額蓋工廠,有違其「抵抗中國政經侵略」的訴求,憤而以違反《選罷法》、《刑法》加重誹謗等罪提告;全案經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黃的岳父母確曾在山東龍口設立「熙隆」、「恒合」等公司,沒有證據證明本報有犯罪故意,黃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亦遭駁回,均予以不起訴確定。但在民事求償部分,經過法院一、二審,最高法院於今年3月初裁定,本報與副總編須連帶賠償50萬元,並在三大報道歉;本報提出再審,高等法院日前駁回確定。 |
半個版面都空白,只用一個小角刊登道歉聲明,好一個鄭重道歉。 中時不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