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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56584969083 時間:2017-02-17 12:02 施錦芳是公務人員,薪水溢領與否怎麼可以說是個人事情。 照此標準那部會首長幹嘛需要財產申報?如果屏東縣政府沒發公文追繳,難道施錦芳就瞞天過海、坐領雙薪嗎? 用最高道德標準嗆國民黨是坐領不當黨產,施錦芳現在被質疑坐領不當雙薪,卻連一張單據證明都拿不出來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17/1058114/ |
這不是擺明的嗎?有什麼汙衊的? |
321029831628425 時間:2017-02-17 15:36 敬告施錦芳委員,您是公務員,理因接受全民監督,你還是沒說清楚!到底繳回溢領的退休金沒?什麼時候繳回的?是主動繳回還是被動配合? 「施錦芳回應指出,退休金怎麼領,法律自有規定,她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 所以一皮天下無難事?國民黨黨產被有罪推定,只要提不出證據就算是不當來源。 那麼今天你的退休金是納稅人的錢、當然要你提出證據證明沒有多領,一句空口白話,沒有證明單據,「標準怎麼前後不一」呢? 18%不想放棄只要講一句,沒有人可以逼你放棄!說要提告歡迎,真理越說越明!但重點是請提出相關證據,別再「神隱」了! |
國家之事,糜爛至此...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