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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683260610861 時間:2020-05-30 14:11 #立委竟可帶職入監 #臨時會應修法解決 傅崐萁委員因違反證交法定讞日前入監服刑,不同於市長、縣市議員等地方民意代表入監服刑就解職,他入監可保留立委身分,可行使書面質詢、資料調閱、提出議案等相關職權,甚至可以透過書面質詢主管監所的法務部,形成監督者、被監督者的角色錯亂,我認為 #立委不應有特權, #判刑確定應解職 ,否則將對代議政治形成危害,立法院應該儘速彌補法律漏洞。… 更多 為此,民眾黨團日前特別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草案,比照地方民意代表,明定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當然解除職務 ,趕在立法院昨天本屆第一會期的最後一天院會,決議將這項法案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部分民進黨立委也提出類似法案於昨天院會付委,由於民進黨也有意於六月中下旬召開臨時會處理考試院、NCC人事同意權案,我主張立法院應該負起責任儘速修法,在臨時會期審議這些法案,不應讓立委有特權,彌補這項法律漏洞。 國會政治要提昇,立委不應有特權,期盼朝野黨團共同努力,儘速修法,才能重建人民對立法委員的信心。 #台灣民眾黨 #立法院黨團 #立委不應帶職入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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