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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08,170 個讚 · 3,934 人正在談論這個。政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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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利用中午時間,緊急找來教育部與勞動部共同商議海外實習學生權益,教育部承諾依照下列原則於三日內提出解決方案:
一、教育部立即成立專線,提供參與海外實習的學生及家長諮詢相關權益問題。
二、教育部應協助《即將赴澳洲實習學生》辦理下列事項:
1.教育部應協助學生重談海外實習合約,合約內容必須符合澳洲勞動法令。
2.告知學生持打工度假簽證的權利。… 更多
3.如果學生欲將海外實習變更為國內實習,教育部與學校應協助學生媒合符合國內法令實習單位。
4.學校應派老師定期訪視學生,不得委託仲介。
5.學生實習成績應由實習單位,而非仲介評量。
三、針對《已經在澳洲海外實習的學生》,請教育部應辦理下列事項;
1.派遣專人赴澳洲了解實習情形。
2.若實習單位提供勞動條件涉及違反澳洲法令,教育部與學校應協助學生轉至合乎澳洲法令的實習單位。
3.若學生想要結束實習回台灣,教育部與學校應協助辦理,不得取消學生實習學分。
4.實習合約若違反當地與國內法令,學生解約無須給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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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Sam Ong
    Spring Lee 妳刪掉我的回覆不要緊,只是為了孩子安全,希望妳多多少少看得進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