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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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6-12 15:19
學校喊冤?!我想學生更冤!
在記者會上,外交部已明確的說高餐的海外實習契約薪資違反澳洲法令。
記者會後,辦公室也接到非常多學生反應薪資被私吞的情形,
高餐作為一個教育單位,犯錯卻死不承認、不檢討、不正視問題,
更可惡的是還發這種不要臉的聲明!
仲介打分數是契約上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
契約內容,規範乙方(仲介)辦理事項,第(三)點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實習期間由乙方負責學生之生活管理與考核及實習成績之評定」… 更多
明明就是不合理的實習,高餐卻是睜眼說瞎話!
真令人感到憤怒!
還敢大言不慚的說,希望這事件不要傷害正在海外實習的學生,
明明就是校方勾結仲介利用實習學分,吃定學生敢怒不敢言!
校方利用資訊不對等,想要蒙騙社會。
拜託想要去澳洲的大家,
好好看看以下由外交部提供度假打工青年勞動權益須知內容。
不要再聽信的無良校方與仲介。
http://youthtaiwan.net/sp.asp?xdurl=youth%2Fworld_nation_Work.asp&mp=1602&nid=A01
圖片
彷彿看到林肯解放黑奴,黑人卻槍殺林肯~XD
840278649341174
時間:2015-06-12 15:52
昨天利用中午時間,緊急找來教育部與勞動部共同商議海外實習學生權益,教育部承諾依照下列原則於三日內提出解決方案:
一、教育部立即成立專線,提供參與海外實習的學生及家長諮詢相關權益問題。
二、教育部應協助《即將赴澳洲實習學生》辦理下列事項:
1.教育部應協助學生重談海外實習合約,合約內容必須符合澳洲勞動法令。
2.告知學生持打工度假簽證的權利。… 更多
3.如果學生欲將海外實習變更為國內實習,教育部與學校應協助學生媒合符合國內法令實習單位。
4.學校應派老師定期訪視學生,不得委託仲介。
5.學生實習成績應由實習單位,而非仲介評量。
三、針對《已經在澳洲海外實習的學生》,請教育部應辦理下列事項;
1.派遣專人赴澳洲了解實習情形。
2.若實習單位提供勞動條件涉及違反澳洲法令,教育部與學校應協助學生轉至合乎澳洲法令的實習單位。
3.若學生想要結束實習回台灣,教育部與學校應協助辦理,不得取消學生實習學分。
4.實習合約若違反當地與國內法令,學生解約無須給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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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Lee 妳刪掉我的回覆不要緊,只是為了孩子安全,希望妳多多少少看得進去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