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北區國稅局, 桃園市桃園區。 235,588 個讚 · 3,187 人正在談論這個 · 2,556 個打卡次。 image Designed by Freepik http://www.freepik.com/terms_of_use
貼文
【104年起所得稅新措施報您知(PART I)】
提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之金額,並增加綜合所得稅稅率一課稅級距
◎標準扣除額調高為新臺幣(以下同)90,000元(有配偶者調高為180,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調高為128,000元
◎課稅級距金額增加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的級距
◎配合扣除額之修正,104年1月1日起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之起扣標準,亦調高為73,001元
圖片
留言
  • Min Ni Lin
    營利事業財務會計項目一至化,讚+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