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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憤控訴「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人」! #Y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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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不走8歲女兒 義大利富商落淚「永遠愛她」
一名義大利富商來台和前空姐打官司爭女兒,22日晚間他黯然搭機離台,因為沒辦法帶8歲女兒回義大利,富商首度公開講話,難過落淚!他批評台灣司法不公,強調自己不是壞爸爸,並發表兩千六百字沉痛告白,希望女兒能知道...
留言
Teng Fong
@{陳辰|100000355417289} 小女孩的十八歲之歌~
十年之前
8歲時的我 跟母親生活
感受母親溫柔
待在台灣讀書和朋友
過著快樂無邪的生活
十年之後
再努力工作 不躺平也沒用
只是那種生活 不如再跟父親繼續連絡
回義大利過著千金~生活
陳辰
太可惜了
可以當義大利人的機會被剝奪了
施婕穎
原法院以:未成年子女原由兩造共同行使負擔對子女之權利義務,其自出生後長住於臺灣,惟依再抗告人於106年7月間所出具之「給法官的一封信正本」,再抗告人已同意相對人於106 年12月21日至107年1月10日間攜同未成年子女至義大利,其代理人其後改口爭執再抗告人未同意,並非可採。嗣相對人於106 年12月12日攜子女出境,再抗告人並未釋明在未成年子女已離境之情形下,有何非即為禁止相對人攜(送)出境之暫時處分,不足以確保再抗告人本案聲請之急迫情形,即無核發暫時處分之必要性。且未成年子女之我國護照實際上係由相對人保管,並未遺失,惟再抗告人未循法律途徑,於108年1月16日向我國駐義大利代表處指稱子女護照遺失補辦,逕將未成年子女自義大利攜返臺灣,難認符合善意父母原則而有保護之必要,其聲請暫時處分,並非有據等語,因而廢棄臺北地院所為准許核發暫時處分之裁定,駁回再抗告人之聲請。經核於法並無違誤。再抗告意旨,以原法院誤認其同意相對人帶未成年子女出境,亦未審酌義大利駐台領事官領事命令之意見,且未成年子女返回臺灣始符合其最佳利益等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事由,指摘原裁定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聲明廢棄,非有理由。至再抗告人於本院主張其因未成年子女護照遺失補辦所涉偽造文書罪嫌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並提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外交部108 年10月14日外條法字第00000000000 號函、義大利刑事庭庭期電子郵件、臺北地院108年11月1日北院忠家和調108 年度家暫字第OOO號函、臺北地院108年度家暫字第OOO號裁定、108年度緊家護抗字第OOO號裁定等文件,屬再抗告程序中始提出之新主張及證據,本院不得斟酌,附此敘明。
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無理由。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46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2項、第481條、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
陳宇
台灣法律早就死了,不然怎麼那麼多騙子
王陽明
搞不好女兒根本不是你的,傻逼
Teng Fong
小女孩的十八歲之歌~
十年之前
8歲時的我 跟母親生活
感受母親溫柔
待在台灣讀書和朋友
過著快樂無邪的生活
十年之後
再努力工作 不躺平也沒用
只是那種生活 不如再跟父親繼續連絡
回義大利過著千金~生活
Teng Fong
現在8歲還小需要媽媽~萬一長大知道物質重要~再去找你要錢~到時候要跟你住好幾年都沒問題~不想回去了...當她知道去義大利找你可以買LV專櫃~開瑪莎拉蒂...不用乾爹~直接去找妳親爹
John Roland
閉嘴 4外國人敢懷疑台灣價值!滾😡
Huey Long Ee
10多年后去万华找看看...😜
Judy Hu
回去義大利對親友有交代就好,沒小孩不會怎樣,反正扶養費給一給就好。
黃大軍
寫信給義大利總理
請他施壓台灣就好
台灣總統最怕歐盟施壓了
林嘟嘟
先了解台灣酒駕問題你就知道了
林小廷
一二三審都判給外遇 家暴的渣男才是頭腦有洞~~媽媽幹的好 不過不知道能躲多久~
胡傑森
台灣有人相信司法???
Bianca Chen
富商首度公開講話,難過落淚!他批評台灣司法不公!
很懂喔,但台灣沒有司法只有恐龍好嗎?
習維尼
這女兒衰小
有機會當義大利人
結果被媽媽抓著留在鬼島
劉曜陞
誰說非婚生子女就一定是媽媽的,法律有規定?知法犯法?
吳怡汝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setn.com/m/ampnews.aspx%3fNewsID=638829
我在看到這富商新聞前,就先看到這篇,這兩篇應該是同樣男女主角吧?如果真如女方說會家暴,那難保小孩過去不會被打耶,而且小孩自己意願就是跟著媽媽啊,雖然富商很有錢,可是小孩哪裡會懂,只是選擇跟自己比較親的吧..
Huang Chenchen
他為何不直接女方談,兩夫妻很愛哭鬧跟情勒,難怪會在ㄧ起
林文星
那是因為你沒領民金黨黨證。
曾茹
靠!!女方都未婚生子了,你憑什麼來爭取小孩,渣男😂
林子傑
女兒當然跟媽
陳政裕
有富爸爸才是對的,去義大利長大再回台是名媛,在台灣長大不小心就8+9
Lawte Lin
亂了,什麼都亂來
劉嘉裕
沒結婚,要搶什麼孩子。孩子是女方辛苦了十個月生的。關義大利男屁事。
朱樹勤
加入民x黨吧
Cindy Lie
哭…假的!
Heed Bernadotte
嗯啊!台灣法律只保護壞人,讓外國人見笑了
林修緯
爸爸加油
黃煒傑
法律是不是保護人我不知道,但不是保護智障,8年未婚你怎麼可能贏?
Fei Zhao
哎,台灣法律保護台灣人
Gloria Meng
台灣法律保護台灣人,你有意見嗎?
Jean Tan
🤔
Shawn Ning Chen
881
許雅涵
@{林奕汝}@{林采億|100001994364648}@{宥薰|100000130828475}
楊梅
_
張翔瑞
@{Alicia Yeah Yeah|alicia.yeahyeah} 你要不要再看清楚一點,雖然有些前因後果,但法院三審都是給爸爸啊,沒有一個判決是說要給媽媽的,賴姓空姐叫小孩寫封陳情書給總統,然後讓憲法法庭強制介入暫緩前三審的決議,然後現在媽媽帶著小孩逃亡失聯這樣。
Yun Ke
@{Allen Chou} 但是 我還是覺得男生有問題 為什麼當時不娶 而是現在只要小孩
莫名的想不懂
Allen Chou
@{李婉琳|a98121015} 其實媒體也幫了不少忙,一下媽媽淚灑,一下爸爸淚灑。大家都知道清官難斷,但在網路上留言區都覺得自己比清官還清。
陳歆瑤
@{Alicia Yeah Yeah|alicia.yeahyeah} 非常贊同,小孩還不知道什麼叫作鬼島
李婉琳
Allen Chou 樓上說的是情理上,但誰知道爸爸在義大利的法庭那邊玩了什麼,媽媽是外國人不懂吃虧也正常,他只是經歷媽媽之前的無助而已,風水輪流轉
Alicia Yeah Yeah
李振男 之前小孩都是判給富商爸爸 在義大利生活一陣子 因為小妹妹說想待在台灣 不想回義大利 所以台灣法院改判給媽媽 。或許等她長大了會發現當歐盟公民比較有優勢而過去吧😌 感覺父母雙方都很愛小孩
Allen Chou
@{Yun Ke} 拿法院裁定的來爭
吳俊憲
@{李振男} 他只管射精~
Yun Ke
@{李振男} 我也覺得 未婚生女 勇氣很大
他拿什麼來爭
要爭就娶回家不就好了
李振男
@{楊楊|vondatw} 8年前小孩出生時不處理,8年後打官司,你覺得判給他合理嗎?
Elvis Lee
@{楊楊|vondatw} 所以帶不走不是很不正常嗎?
楊楊
@{李振男} 這不是在打官司嗎,你覺得今天提告明天判決?
李振男
未婚生女,8年了你有管過啥嗎?
游信達
#這就是鬼島啊
蕭衢躉
有的人會說,台灣的法律 ,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也就是台灣法律是訂定出來,給懂法律的哪些人來玩法律,鑽漏洞的
在我看來,台灣的法律不尊重人權,炒作土地保護犯罪酒後駕車國內自己殺自己人,
充滿了一大堆水泥大樓,但是裡面居住的人,跟野獸畜生差距很小
Jf Lin
台灣的法律是保障會玩法以及裝傻裝死的人
蔡明澤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NCPB.GOV}@{CIB局長室|cibcom001}看到沒 台灣法律就給你們拿去包庇人
武裝戰線
跟隨富商應該過的比較爽
賴柏州
誰叫你不戴套
姜仁統
沒有結婚?意大利藍先生是在搞笑嗎?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保護 X人,請問藍先生生小孩也不是你在生,小孩也不是你在養,你就只出一支....和一張嘴就要小孩!
Lee Sansan
台灣小作文天下無敵,看王力宏前妻,還有什麽理X太X,差點以爲台灣女人是有鑲鑽石嗎?😂😂😂
Kasakit Shiba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趙雙
你不是第一個知道法律無法保護人的人
Sandy Kao
去義大利啦, 台海很危險
黃智利
說的是實話
劉芷芸
小孩有思考能力了
這種應該讓小孩來決定要跟誰才合理
她想跟誰才是最重要的
撫養權應該由小孩來決定
郭鎮宇
台灣的法律還保護殺人犯好嗎,科科
Ann Chang
異國婚姻就是這樣子三思啊
高浩翔
你現在才知道…
台灣人幾十年前就知道了嗚嗚嗚
Duncan Huang Reynolds
保護爸爸,那媽媽的權利呢?新聞不要帶風向………今天判給爸爸,那媽媽是不是也跳出來說台灣法律無法保護國人?!
劉先耀
欸….那個…..
富商爸爸應該也知道「法律無法保護人」的,因為「法律只保護知道並會運用的人」
富商爸爸你在這方面可能要再努力一下喔~
Souma Shinjo
外國人的認證...
Cavin Liu
別說了
要嘛女兒切兩半
要嘛忍一忍再生一個!
不過坦白說
跟富商老爸比較有前途。
不知道女兒長大以後,知道曾經不用努力,被強迫努力的時候會怎麼想
唐姆湯
「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人」這句是真的
黃煒博
讓孩子自己選擇吧
Jungmin Chi
總比男方拿到撫養權後還不養育,還丟到政府機構長大的我好!沒責任的父母都該去X!!
詹書豪
意外嗎
Lung Fang Sung
爸,帶我走,你還好?
柯又寧
勇敢一點再娶在生不就有了 , 我也是一樣哭不能解決問題 , 3~5個小朋友不同媽媽,你才是個人物 !
李承憲
你錯了
我們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
Jack Chen
說的是實話,台灣的法律是保障壞人的,都是遊走法律邊緣,受害的都是好人
Abigail Yang
如果在兩方都對孩子有付出 ,也愛孩子的情況下
且各有經濟能力的話,誰想帶的走孩子不就是各憑本事…。不用在那邊說 誰可憐誰不可憐 台灣法律又如何
Kit Chan
@{Michael Hsu} 內容好像沒說😅
Jackal Lan
@{陳麗瑜|100002842766431} 妳爬得文有些錯誤耶,有些重點被輕描淡寫的帶過了⋯ 樓下有人幫忙劃重點了。看看?
施婕穎
@{Kate Lee|100005576553218} 原法院以:未成年子女原由兩造共同行使負擔對子女之權利義務,其自出生後長住於臺灣,惟依再抗告人於106年7月間所出具之「給法官的一封信正本」,再抗告人已同意相對人於106 年12月21日至107年1月10日間攜同未成年子女至義大利,其代理人其後改口爭執再抗告人未同意,並非可採。嗣相對人於106 年12月12日攜子女出境,再抗告人並未釋明在未成年子女已離境之情形下,有何非即為禁止相對人攜(送)出境之暫時處分,不足以確保再抗告人本案聲請之急迫情形,即無核發暫時處分之必要性。且未成年子女之我國護照實際上係由相對人保管,並未遺失,惟再抗告人未循法律途徑,於108年1月16日向我國駐義大利代表處指稱子女護照遺失補辦,逕將未成年子女自義大利攜返臺灣,難認符合善意父母原則而有保護之必要,其聲請暫時處分,並非有據等語,因而廢棄臺北地院所為准許核發暫時處分之裁定,駁回再抗告人之聲請。經核於法並無違誤。再抗告意旨,以原法院誤認其同意相對人帶未成年子女出境,亦未審酌義大利駐台領事官領事命令之意見,且未成年子女返回臺灣始符合其最佳利益等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事由,指摘原裁定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聲明廢棄,非有理由。至再抗告人於本院主張其因未成年子女護照遺失補辦所涉偽造文書罪嫌業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並提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外交部108 年10月14日外條法字第00000000000 號函、義大利刑事庭庭期電子郵件、臺北地院108年11月1日北院忠家和調108 年度家暫字第OOO號函、臺北地院108年度家暫字第OOO號裁定、108年度緊家護抗字第OOO號裁定等文件,屬再抗告程序中始提出之新主張及證據,本院不得斟酌,附此敘明。
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無理由。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46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2項、第481條、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
Kate Lee
@{Marmot Chen|marmot.chen1} 是判給父親喔
只是執行交付時孩子不願跟爸爸走
看相關報導好像是媽媽去義大利、騙說女兒護照遺失、經補辦強行帶回台灣、所以才會失去監護權、其實媽媽有很都原因、讓法官認為不適合、才會判給爸爸、但因為女兒回台已經2、3年也適應台灣、還有這期間可能爸爸不在身邊、所以比較生疏吃虧
總之單親對孩子……就
不可能公平的
就祝福孩子
陳貴傑
爬文了!判給爸爸了!又被搶了!然後呢?
Nini Hsiao
@{陳麗瑜|100002842766431} 你說的不太正確,一開始是「共同監護」,但爸爸比原本協議早的日子早幾天帶小孩回義大利,媽媽去義大利偽造小孩護照遺失,偷帶回小孩,被判定「不友善父母」喪失扶養權
簡澄飛
@{陳麗瑜|100002842766431} 那為什麼後來又判給爸爸
陳貴傑
Marmot Chen 看清楚怎麼了啊(如果判給父親他哭個毛?)阿不就判給父親被母親偷搶了嗎?
Marmot Chen
@{謝宜俽|100000117567117} 原來如此,文章內容確實偏袒女方 沒寫出來你說的 被帶風向🌝
Marmot Chen
@{陳貴傑|chen.jie.39} 你要不要看清楚我在問什麼?
陳貴傑
@{Marmot Chen|marmot.chen1} 啊小孩不就被女方搶走了…?不看文喔
謝宜俽
@{Marmot Chen|marmot.chen1} 本來是判給父親,是媽媽行使探視權時帶走,後來又去報護照遺失把小孩默默帶回來台灣
華清安
@{Marmot Chen|marmot.chen1} 我也想問那裡有寫
Marmot Chen
@{Michael Hsu} 哪裡有寫?如果判給父親他哭個毛?
Monika Chen
你可以試試看殺人
台灣國法律保護殺人犯的
張居豪
@{Karl Kao|100007147446728}你看台女@@
曾健榮
@{尤心鐳|100003843321271}我缺富商爸爸
張正泓
@{Hsien Che Hsieh|jaja.shie} 台灣法律倒是神保護犯人跟政治人物
Su Suyo
富商 ' 有錢就可以常搭飛機來台看女兒 ' 還怕小孩不認?
林耀玄
愛放在心裡就好了,不一定要在一起
Xuanyu Zhang
你錯了。是: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好人。
Kuan Wei Chen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裝, 還裝. 夏威夷Pizza好吃
Yu Bai
義大利富商? 那你有缺兒子嗎?我覺得我會很稱職
陳忠智
🤣記得教訓下次別再吃空姐了
Zhao Joe
女兒長大後會比較想留在義大利
陳文
台灣沒法律? 台灣司法公正你不知道嗎? 司法供政 司法只是供政客操弄的工具
流星雨
可以請外國媒體來報導,登上國際新聞啊!
張小裕
8年都在台灣長大,除非媽媽沒能力撫養,本來就該留在原成長環境。
林漢明
你是義大利人…..
Tatsuya Eris
雙方都有能力撫養的情況
正常來說直接以小孩意願為主
畢竟8歲了
柳敦格
台灣法律是保護懂怎麼玩法律的人,不會玩法律的人就只能被法律玩
巴百人
知道台灣恐龍的厲害了吧!哼哼、快回去躲棉被哭哭吧!
Michael Hsu
一堆不看內容的酸民,此案是將小孩判給父親且已定讞好嗎!且小孩本來在國外住哦⋯⋯
Kaya Chen
女孩跟著媽媽較好。畢竟有些知識還是媽媽比較清楚。
Kit Chan
@{林錦城} 內容有說嗎😅
Soon Bigger
民進黨無所不能
Yin Shidd
未婚生女,當然要給媽媽,爸爸付出了什麼?判給爸爸,才奇怪吧
施婕穎
@{莊衣惠|100041580856590} 我剛好在看跟親權有關的東西,想說親權怎麼會扯到單獨監護去了,畢竟這些詞彙在法律上有一定上的分別。
莊衣惠
@{施婕穎} 沒錯,這些都查得到,新聞本來就很不正確,記者都只會互抄不去查證
施婕穎
@{蘇坤成} 我原先也沒想過有爭執,更沒想過會被以照顧不周提告離婚。但終究口頭約定如有狀況孩子歸我照顧不算數,只能依據實際照顧事實來求證。
施婕穎
@{蘇坤成} 應該沒事,十二年國教的就近入學推廣讓學區劃分讓戶籍變得很苛刻卻保障到本來就在替孩子安排的我,因為現在再遷也沒辦法唸北部的,很側面的反應父親嘴巴說關心卻能略過這麼重要的事情。
蘇坤成
@{施婕穎} 祝順利,加油。我也是離婚的爸爸,幸好親權無爭執,小朋友們生活一切正常不受我的離婚影響。
施婕穎
@{蘇坤成} 謝啦,我自己也在打親權,想到小孩今年要唸書就很焦慮,還好戶籍早就安排好,之前開庭法官跟調查官也根據證據不根據口述來求證,不然我會恨對方的。
畢竟前面都是我在照顧(我看他們判決書上面根據護照顯示小孩也好像在這之前都沒有離境台灣的樣子,也有表示想念外婆)我想到我女兒說想外婆可是被提告照顧不周我就很惱怒,明明前面五年都沒有幫上任何忙怎麼這麼有臉呢~
蘇坤成
@{施婕穎} 憲法法庭上傳的裁定目前最新的是3/17,而新聞所示事件是3/18作成的裁定,要等。
林錦城
@{施婕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319/G4NBOWVYIVBPLEPNDFCLOUU5WQ/
施婕穎
@{蘇坤成} 我也只有看到聲請暫時處分改定親權,怎麼都沒看到憲法法庭QQ
施婕穎
@{林錦城} 父親聲請暫時處分改定親權被駁回是事實,不用費口舌,公文可以看一下,沒事的!
林錦城
@{施婕穎} 與你對話費我口舌
施婕穎
@{林錦城} 我看公文不看新聞,目前看到的是抗告駁回哦!
林錦城
@{施婕穎} 去找之前的新聞吧!
施婕穎
@{林錦城} 不曾給爸爸也沒有定讞~
林錦城
@{蘇坤成} 感謝賜教!
施婕穎
@{葉楓} 監護權跟親權不一樣,他們應該是在打共同監護下的親權歸屬吧!
蘇坤成
這是憲法法庭的第一次暫時處分,但大法官亦曾在釋字599作為暫時處分,針對戶籍法第8條強制按捺指紋換發身分證。
金宜帆
@{林錦城} 這邊很多酸民本來就不看內文!反正只要台灣人挺台灣人,其他都不重要啦!臺灣價值最大!
金宜帆
@{蘇坤成} 請教你,憲法法庭推翻家事法庭三審判決,暫停執行。這樣合理嗎?過去有類似案件嗎?
葉楓
富商也在台灣提出民事訴訟,如今法院將監護權判給父親。
蘇坤成
也就是說在本案親權改定事件確定前,係依上開的暫時處分裁定辦理,即爸爸得攜未成年子女OOO出境至義大利同住,但親權現仍由媽媽任之。後來是憲法法庭把北院的108家暫字第OO號裁定又暫時處分不得依家事事件法第87條第2項規定執行。
蘇坤成
@{林錦城} 裁定內容略以:於本院107年家親聲字第OOO號改定親權之一審裁定前,聲請人得攜未成年子女OOO出境至義大利同住。
蘇坤成
@{林錦城} 我還要再說聲抱歉,我查到台中地院交付子女事件所憑之執行名義係北院於108年10月31日作成之108家暫字第OO號裁定,而非111年1月6日作成之107年度家親聲字第OOO號裁定,所以,本件執行並無確定裁定,而係依家事事件法第87條第2項規定之暫時處分裁定。
A-Han Tsai
@{林錦城} 有罪大惡極的被輕判就希望總統去干涉去重視,這種親情民事判決又質疑總統是不是干涉了影響司法.......
要不要總統干涉自助餐喔?你們搞得我好亂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林錦城
@{張志瑜} 好好好,你最厲害、你最強、你好棒棒!
張志瑜
@{林錦城} 還爬文咯,爬個農場文就自以為知道天下事了?
蘇坤成
文是誰?請問又要怎麼爬?我開玩笑的,我沒有質疑什麼,但這件家親聲事件我真的都查不到有再抗告到最高法院的資料。
林錦城
一堆不看內容的酸民,此案是將小孩判給父親且已定讞,是生母將小孩帶走讓人找不到,小孩會寫信給總統,不需動腦也知道是大人教的。
為何一封給總統的信後,憲法法庭立即介入?是否有政治力干涉司法?
Gloria Chang
本就大都判給生母 只是男女朋友 還聽你說什麼
陳永鴻
空姐 富商 未婚 ...
我好像看懂了什麼...
Chen YI Ting
一般都比較黏媽媽啦~~~
林春美
孩子跟著媽才是寶!先放手!再放心吧!
張浩克
內文連結的其他相關報導不是有說,這位男子會家暴,有外遇,怎麼這時候一堆台灣人反而同情爸爸了?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還是外國的棒棒糖比較粗比較好吃?
這時候扯台灣法律爛,是不是太過遷強?
小女孩的心願都不用顧到嗎?
台灣酸民,你們到底怎麼了?
吳佳駿
回去記得放棄子女 長大回來就會要不到錢了
楊凱傑
老實說
你連一個當男人的責任都做不到
還有什麼好說的
周秀美
小孩住在義大利是媽媽去看小孩藉口帶小孩出去玩就帶回台灣了
彭上進麒
我記得之前的報導是說小妹妹不願意跟父親回去義大利
劉臣書
一離婚孤家寡人!(男性)
張歆晨
沒結婚生下來的小孩,想必孩子的媽也是掙扎過,現在孩子大了爸爸想帶走就帶走也太華燈了吧⋯⋯
黃書偉
知道厲害了吧!
黃明偉
別擔心 長大之後女兒知道爸爸是富商 應該馬上就會找你了。你想躲都躲不了
林嘉宏
愛不是用講的吧?
劉于禎
沒有結婚,小孩又跟媽媽生活。
所以男方有什麼資格搶小孩?
那個誰
這又不是秘密
彼得潘
就...告上國際法庭吧~
黃宜恩
是無法保護「窮人」
有錢你要買幾個法官都行
Hsuan Chen
ㄧ定是不夠有錢才帶不走 有錢能使鬼推磨🤣🤣🤣
周芝羽
看過前面的新聞後個人是覺得....
小孩既然都想留在台灣了
為什麼要強迫帶她走
Naoki You
義大利保護你,當然台灣也要保護媽媽。
Elyssa Liu
真的不懂欸,男女情情愛愛,非婚生小孩,這行為真的很糟糕。生了又不好好理性溝通,搶孩子。孩子要承受這種情況,真的很可憐。
當父母的責任就是以孩子為第一來做任何重大決定。
楊珍
來台灣開公司,不就天天能見到面。:)
曾佩傑
法律就是看證據說話,只罵台灣法律未免也太偏頗,義大利那位人士準重各國法律
こう コウえん
家務事不便發表,不過媽媽叫女兒寫信跟法官說想留在台灣,再由媒體宣稱是女兒自己的心願自己寫的,真的很好笑...
Joey Wang
他怎麼這麼懂台灣!
黃素華
只是沒辦法和你住一起..她還是你女兒
Gavin Egg
都八歲才來台
王磊
未婚⋯你就注定是輸家
Sheryl Huang
@{吳芳宸} 應該還沒有判給媽媽吧?不是還要再協調,目前媽媽帶著小孩神隱,而且這種行為還不是第一次⋯⋯
不是要幫爸爸說話或有其他的意圖,只是有小追一下這個案子,父母兩方當初就是決定一起行使親權,後來女方藉故違法帶走小孩的,意圖是什麼?原因是什麼?不清楚。
我只覺得目前看到現在,媽媽的行為非常不適當,或許情有可原,但是也要當一個理智的大人,在合法的情況下站穩腳步,才有本錢談條件啊!不管於法於理於情都是。
簡澄飛
@{吳芳宸} 那個判決根本是笑話 小孩不是先搶先贏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319/WZNZ4MMILJE25MVRBJSWKMBYGY/
吳芳宸
@{Sheryl Huang} 現在不就判給媽媽了,不用這麼認真吧~認真你就輸了! 難道你是爸爸?
Sheryl Huang
@{吳芳宸} 非婚生還會判給爸爸這點就知道媽媽也有問題了,說男方家暴、偷吃也是女方片面之詞而已。這篇新聞根本都講得不清不楚,不過風向操縱成功,小孩真的被留下來了。
簡澄飛
@{吳芳宸} 法院也三審判給爸爸
吳芳宸
@{簡澄飛} 誰知道真相? 只是就非婚生這件事討論撫養權而已。
簡澄飛
覺得媽媽利用小孩不值得同情
簡澄飛
簡澄飛
@{吳芳宸} 這個案件原本就是歸男生妳去看全因後果,是女生先強制帶走小孩的,小孩不是先搶先贏
吳芳宸
非婚生子,除非女方同意讓出撫養權,不然按法律撫養權本就屬於母親,畢竟懷孕生子的是女方。不必責怪法律,你該問自己為何沒提出令女兒母親滿意的方案。
施婕穎
@{蔡友軒|tsai40} 身為正在打親權官司的人之一,這表示雙方共同享有監護權,只是看主要照顧者在誰,母親可以要求單獨監護但沒有我覺得已經是體諒父親最好的證明(否則非婚生子女大可不必這麼麻煩)能讓子女享有安全感的人獲得親權的機率會高一些。
蔡友軒
@{蘇坤成} 沒事沒事 我剛剛有想說我記得是暫時處分
而憲法訟訴是說要暫時處分這個暫時處分
蘇坤成
@{蔡友軒|tsai40} 我還要再說聲抱歉,我查到台中地院交付子女事件所憑之執行名義係北院於108年10月31日作成之108家暫字第OO號裁定,而非111年1月6日作成之107年度家親聲字第OOO號裁定,所以,本件執行並無確定裁定,而係依家事事件法第87條第2項規定之暫時處分裁定。
蔡友軒
@{蘇坤成} 啊抱歉 是認領才對
Vincent Lee
@{蘇坤成} 領養是針對動物
Heidi Chow
@{吳俊憲|1637794238} 哭的意思應該不是你想的意思,小女孩哭是因為她本身是在留在台灣,被爸爸帶走就會哭;媽媽哭是女兒被帶離身邊
蘇坤成
@{蔡友軒|tsai40} 抱歉,我沒讀過「領養」一詞,要嘛生父用認領,要嘛非血親用收養
蔡友軒
@{蘇坤成} 但問題是未婚吧
男方當初有辦認領嗎
蘇坤成
@{蔡友軒|tsai40} 家親聲字事件是用裁定
吳俊憲
看小孩是誰顧大的~就判給那方~
空姐薪水也不錯~不一定要讓給有錢的爸爸
蔡友軒
@{吳俊憲|1637794238} 義大利商人和台籍前空姐8年前未婚生女,兩人跨海爭奪女兒監護權
所以我是覺得為什麼非婚生會判給男生蠻奇怪的,可能要找當初的判決書來看
蔡友軒
@{吳俊憲|1637794238} 好像是未婚生女的樣子
吳俊憲
誰說媽媽女兒兩個哭~
你是活在什麼年代~
不合早早分開對大家都好~
說不定媽媽現在笑開還耶
母女兩人去找能對他們好的爸爸~
有什麼不好~~
Chichen Tsai
@{林盈棻|100005243650119} 真的
翁定克
又沒結婚,難道義大利可以這樣帶走別人小孩?
陳國華
未婚生子本來就是母親的,男人沒啥可哭的,不結婚或是啥理由都是錯了,跟父親是那國人無關
Ann Lee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啦,剎人都沒有死刑何況是你這種的不意外
楊立新
以後就會忽然跳出一個要分財產的人
Angel Du
打了8年的官司嗎?
王意珍
女兒才可憐 8歲了不能決定自己跟誰走
謝志宏
清官難斷家務事,只有父母雙方跟孩子好好的生活一段時間培養出感情,理出一個結果,不然法律短時間怎麼判都會有一方覺得不公平的~
巫希雅
台灣法律就是很爛啊!
鍾迪奧
台灣法律本來就很爛
該保護的不保護
不該放的全部放出來
只保護壞人
蝦到爆
吳文清
女兒,目前想留在台灣,有必要知道這是你的女兒現在的心願。台灣加油
Yun Ke
未婚生女。怎麼可以判給爸爸
Doug Subonis
供殺小 明明成功保護了孩子跟孩子的媽
Halo Lin
台灣的法律不是保護不了人,是只保護壞人
豪宅玩具
重點法院判決不是要給爸爸嗎?不懂為何變成這樣?
王漢彬
台灣的法律..誣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散播謠言最高可罰300萬元(沒有的事情不要隨便亂說話啦)洗門風,名譽上,精神上,心靈上,醫藥上,政府有調解委員會和解書
Chia Horng Yang
台灣早就是民粹人治不是民主法治了
Pei Ling Guo
話說….女孩的身份證上「父不詳」,怎麼讓你爭取😗
鄭阿賢
作老爸的你己經夠失格没給她完整家庭!就别在奪去她想在台陪媽的心願!不送~
迷迷迭
分手最大的傷害還是孩子。
Pei Chun Hung
女兒如果想要跟媽媽就放手
Billy Lee
前因後果我是沒追蹤,不過話說現在義大利疫情怎麼樣了,之前不是挺嚴重的?這個時間點帶小孩回去真的好嗎?
周千丁
哭屁啊、人家養了8年
周晉隆
應該是要尊重小孩子的意願吧!因為已經八歲了,有選擇的權力。
張樺
台灣法律跟狗屎ㄧ樣
Wei Chih Wang
你是不是沒寫信給總統
嚴志豪
只有傻瓜才會相信台灣有法律
白璨瑋
不會啊!我第一次感覺台灣法律有保護到台灣人👍
Shih-Hao Lin
如果大人本身都不夠成熟,請不要隨便生小孩,因為無論感情最後如何發展,對小孩來說都是一種苦難啊~!!
陳小熊
你要習慣台灣法律
郭彥廷
憲法法庭介入前法院全都是判給爸爸喔
Moni Chen
@{Zih-Cing Yang} 女童自己都想留在台灣了,那個義大利人搶不到孩子就花錢找媒體哭,一堆人還跟著亂罵,也是奇葩
余東錦
@{Zih-Cing Yang}有喔不過我看整篇機乎都在抱怨判決不公
可能後面沒看仔細
感謝提醒
Zih-Cing Yang
@{余東錦|100000251044515} 監護權是爸爸啊 你真的有點進去看嗎?
郭彥廷
@{Lyndon Lin|Taihouse} 女兒有5年的時間都是跟爸爸住在義大利喔
Dylan Hwang
@{Lyndon Lin|Taihouse} 美國爸爸比較偉大!
Dylan Hwang
@{Lyndon Lin|Taihouse} 如果是美國人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Lyndon Lin
非婚生子應該是歸女方還是男方?這跟台灣法律有什麼關係?
男方只是想撿現成的,除了精蟲之外,他有付出什麼?
曾古意
@{Lillian Chen} 法院問題引用國外法條來判台灣人
蕭查普
法律只想聽他們想聽的,
最好不要有一審後二審再三審
可以私下解決不用到法院最好
這是節目上說的。。。所以越複雜的案件法院越不喜歡。
所以只想聽重點 不太像聽細節
林錦城
台灣的司法何時讓人滿意過?且此案有元首干涉司法之嫌?
既然是女兒的選擇,那就成全她吧!當作沒生過這個女兒,回國去重組家庭不愁沒兒女。
黃聖惟
小朋友選擇媽媽 還有什麼好說的...
楊牧彊
喔是喔真的假的5555
Jessie Celeste
如果是真愛除了2600字的告白可以再等12年
Hung Tseng
錢留下,女兒幫你養大
張朝北
跟爸爸去義大利比較好。
Sam Chen
義大利的法律是把台灣判給中國,你應該要去中國要女兒。
江可
台灣法律保護女生,女權國家
陳葆鳳
讓小孩自己選吧…感覺兩邊都愛小孩
劉宥昇
像是沒講完的報導,是否有更多報導連結才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Kelly Hu
那麼有錢再找人生就好了
謝正弘
至少孩子有個有錢爸爸
彭政樹
媽媽又躲起來。
Jun Choo
帶我走
Catalina Kuo
「沒結婚」,女方養得起也要養,為什麼可以搶?
Sam Pan
又不跟人結婚是在哭什麼,好歹也打個離婚官司搶扶養,連結婚都沒有是再哭
Cindy Abbot
因為你不是真的富商😭😭
台灣法律對富商保護很好的💪💪
Sj Meng
台灣的法律一直是保護壞人用的…好人哪用得到法律?
貪吃蓁
可以留下富商爸爸....🤣🤣🤣
Edy Chung
空姐媽媽的行為真是令人討厭
只為了想贏,什麼手段都使出來了
我覺得能在國外生活也是一件令人稱羨的事
整件事單純都是媽媽以自己的需求為考量,因為在國外他要探視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家事事件申請釋憲真的很誇張
林盈棻
爸爸帶走,換媽媽女兒兩個哭,怎樣都不圓滿
黃柏翔
可能你繳錢太少
雷龐得
這媽媽 總比 一群 拋家棄子的媽媽還要好,肯要小孩
東閔
未婚生子,孩子的監護權本來就是屬於女方,如果你真的愛孩子,就要用更多的行動來給予孩子缺乏的父愛,而不是一味的爭奪,終究懷孕的不是你,你只是一時射精取求爽感而已,懷胎十月經歷生產痛苦的是女方。
黃四郎
未婚!!
陳蒼
相信我,孩子長大自己會去找有錢的那一方
Anita Lo
孩子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力,但是父母的自私把孩子生下來,變成了父母們之間的鬥爭工具,何其無辜!
陳肜褰
哭3啦,又不是在你肚子長大的,哭什麼哭,丟臉。
Ying Huai
@{Yung-Han Huang|uomana} 對孩子來說跟富爸爸長大比較好且本地有風險但孩子小不懂這些
Alan Chang
都是沒有發生在民意代表官員身上吧,最好是能跟民意感受一下,才知道法律有多處不合時宜
王藝瑾
@{顏文意} 而且還常常被媒體輿論綁架。
呂富儒
@{吳俊憲|1637794238} 你的言論與邏輯比較有問題,建議先明瞭文中字義,再來檢討他人的觀點。
Lo Te Hsiang
@{Alan Chang} 說穿了 酒駕都保護喝酒的 嘖
Alan Chang
@{顏文意} 一個酒駕搞不定
顏文意
@{吳俊憲|1637794238}
請 “看清楚” 我文章的內容
我有說法律判定這件事是錯的嗎?
但在其他事情方面
台灣法律確實有很多的
漏洞及不公平
比如勞工職災、酒駕肇事等…
台灣的法律
確實有問題 有待改善
難道不是嗎?
Renee Lu Yihyun
給媽媽, 爸爸說不公平; 給爸爸, 換媽媽說不公平; 法律再怎麼沒有問題, 到了真的判決的時候, 都是問題了
吳俊憲
@{顏文意} 什麼問題?媽媽有能力養~小孩想跟媽
有什麼問題~
媽媽懷胎10個月辛苦阿~
男人不過射精而已~
我看是你比較有問題
顏文意
感觸很深……
我個人也覺得在很多的方面上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有問題
姜仁統
@{廖慶育} 請繼續崩潰
Allen Chou
@{陳柏豪} 對啊,馬英九是法律系的!
陳建安
還在高潮啊,脫褲藍,我看都你說的算吧!
陳建安
我是看你出一張嘴才慘
廖慶育
@{陳柏豪} 論文她說的算!
迪奧柳丁
@{Kevin Lin|100000054861229} 這就是提案者的目的,被你看透了“哈哈
Nicole Huang
@{Kevin Lin|100000054861229} 您可以不要那麼專業嗎!!!🤣🤣🤣
秋桜
法律是保護人的沒錯,問題在於法律是由不完美的人類所發明,法律自身當然也就不可能完美。這樣的前提下,有錢請法律專家的人可以掌握法律,沒錢的人一舉一動都被法律制約。
Kevin Lin
@{世帆黃|100000113409928} 我都覺得現在如果大家再不進修國文,還要廢除,那致富的書應該就會看不懂了🤣
世帆黃
@{Kevin Lin|100000054861229} 所有致富的條件都寫在六法全書裡。某金管會的那個,就是好例子
Kevin Lin
法律原本就不是保護人,他是給準備犯法的人研讀哪裡有灰色空間躲避用的
Yi-jia Wang
台灣法律是貪腐在玩的⋯⋯
只要夠貪,法律一定能保護你
只要臉皮夠厚,法律也能保護你
只要成天幹話一堆,法律也保護你。
像是…土龍吖,桃園八德,老鼠,白鼻心,水母,鳥類,等等。
這樣法律肯定保護你
Nini Bear
富商就是沒有走正常程序…請吃飯打球送古董…
Tiger Chang
義大利人講話囉,所以政府會開始注意司法無法保護人的問題囉
陳啟銘
馬的…又爛標題……
Kobe Hsu
小孩就不想跟你了,跟司法有什麼關係....
Wa Wa
看來你不是富商
台灣的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跟保護有錢人的
Sun Ly You
非婚生、未認養,那是要爭啥監護權?
Jie Jimmy
哈啊哈 你拿走換媽媽哭啊,不是嗎
萬博
媽媽懷胎9月有能力養得起.應該給媽媽.
Johnny Juan
雙標黨司法改革後臺灣已由法治又回去人治了
余東錦
真是笑話了
爭取不到監護權就在那邊嘴
溫春煦
當法律
為政治服務的時候
法律與鋼刀無異
弓長張
哈哈哈……台灣(司法正義)只有在連續劇上才找的到啦
翁秀青
小孩本來就跟媽媽,現在才來要小孩,裝什麼可憐!
Steve Su
台灣的法律是浪費人民稅金用的
Moco Chi
帶不走, 富商可以留下來陪她(女兒) 成長呀
洪澤
台女用拐的帶回台灣……怎麼一堆人沒有讀內容。
梁浩凡
先撇除這個案件本身啦
「台灣的法律不能保護人」
這已經是我們台灣人習以為常的一句話了
對於您的結局來說 我只能表示遺憾了
Kurumi Chen
台灣法律真的有很多弊病。姑且不論此事,有太多法規都是保護請的起律師的加害者。
Fang Chien Wen
唉!尊重女兒的決定吧!
Joannie Liu
台灣法律 本就不是保護任何人 只保護 如善用法律漏洞的人 會辦 殺死幾個人都可教化 或無罪 了
至於你們的女兒 你們可有尊重她的感受 她是要跟爸爸還媽媽 如果他真想跟你 時侯到了自然就會找你去了 。 這樣搶小孩 你們是真心愛小孩嗎?
詹米奇
小孩才做選擇 我兩個都要
高正偉
你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Leo Lee
乾!當時播種時有想到今天嗎?你只想到自己,孩子呢?
Do Ra Emon
台灣法律出名了欸
Shai Pei
你講的非常錯誤
一定要跟你澄清
台灣的法律沒有不能保護人
只是保護的是壞人
Jellynn Au
錢砸不夠吧😂
薛仁杰
台灣開個店不就好了,富商耶
Lillian Chen
非婚生女、男的還家暴外遇,一二三審判給爸爸才是疑點重重…
陳妤瞳
@{曾古意|100002263201577} 愛孩子跟家暴與出軌無關~怎能混為一談~那是大人錯跟情緒~愛孩子是愛孩子
曾古意
@{陳妤瞳|100000535810901} 家暴 出軌如何一起
Antonio Lee
@{Han Yi Chen} 你要看一下民法規定呦,爸爸要認養,則視為婚生子女,希望小孩能有更完整的親權,不要自己補腦法律規定了
施婕穎
@{Han Yi Chen} 所以一直提告卻被駁回的爸爸有比較好?
Han Yi Chen
男方即使知情,也需要法院裁決,所以也不是馬上就歸生父啊。
再者我要講幾次你才能看懂我一直說,我本就沒有要扯案件。
你一直混在一起講,然後一直說別人硬拗?!
真心黑人問號
金宜帆
@{Han Yi Chen} 噗~出生當下?哈哈哈!懷胎十月耶!有些狀況男生早就知道女方懷孕。難道他就沒有撫養權喔?噗~自己寫「本來就屬」~好了啦!愛怎麼凹~就繼續囉~
Han Yi Chen
@{金宜帆} 我上面幾時說過生父不能申請撫養權?
我只有說過一開始、本來 、出生當下。
你可以看清楚再回文嗎?
這樣扭曲別人的意思,我很累欸,
而且我幾時護航案件中這個媽媽了?
金宜帆
@{Han Yi Chen} 噗~你上面不是寫的言之鑿鑿~
Han Yi Chen
@{金宜帆} 我沒有要扯這個案件,單純論基本未婚生子的狀況好嗎⋯
再者這次是大法官緩執行,因為小朋友情緒不佳,未避免傷害小朋友心理才不給帶回,不是永久都不能帶走。
最後我再說一次,我也僅表達,未婚生子一開始就由生母為主,不表示生父沒權力爭取。
不是說撫養權就只有媽媽有,
更沒有要扯這個案子。
金宜帆
@{Han Yi Chen} 而且你亂解釋民法第1065條耶!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所以人家有認領吧!屬於婚生子女。撫養權不一定歸媽媽了!
金宜帆
@{Han Yi Chen} 所以生父走法律程序,一二三審全部勝訴了耶
Han Yi Chen
@{金宜帆}
根據民法第1065條規定,當生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小孩自動歸生母。當生父知情的情況下則由法院裁決小孩歸誰。
所以生父要孩子就是必須走法律,有什麼問題嗎?
金宜帆
@{Han Yi Chen} 請問憑哪個法條說未婚生子撫養權歸媽媽啊?
Han Yi Chen
補充一句, 這事件的媽媽不是什麼好媽媽。 讓孩子這樣受傷🤕️
Allen Chou
@{Han Yi Chen} 為什麼要主張法院判決過的權利?
Han Yi Chen
@{Gia-Hao Chang} 有看到了
Han Yi Chen
@{李佳優} 所以爸爸還是要走程序啊,不是嗎?
一開始是媽媽的 ,生父也可以主張有撫養權,所以有什麼問題嗎?
Corine Tsai
@{Allen Chou} 翻譯:自己古歌
Han Yi Chen
@{呂宜珊} 哇, 原來有這一段
Han Yi Chen
我是指本來,即 生下孩子出生的當下。
生父要孩子就是必須要走法律程序
呂宜珊
@{Gia-Hao Chang} 因為小時候是爸爸撫養的,媽媽去探視時未經過爸爸同意,逕行帶回台灣
Han Yi Chen
@{彼得潘} 我是指本來,
媽媽生孩子的當下~
不是後續⋯
Allen Chou
@{Corine Tsai|corine.tsai} www.google.com
Han Yi Chen
@{李佳優} 我是指 「本來 」, 就是一出生 撫養權就是媽媽,而沒有爸爸,除非辦理手續~
李佳優
@{Han Yi Chen}大部分的國家都不是喔🤔
未婚生子如果經男方認領,會比照離婚夫妻那樣審酌監護權
Corine Tsai
@{Gia-Hao Chang} 好奇,請問關鍵字?
Gia-Hao Chang
@{Han Yi Chen} 你沒搞清楚狀況,歷審都是判給父方,至於為什麼,之前有人有分析過這個案件,有興趣的話可以去查查。
彼得潘
@{Han Yi Chen} 一二三審都判給爸爸喔
王銘淇
女方主場優勢,臺灣政府還是會偏坦自己人
王銘淇
@{林小怡|hsinyi.lin.940} 但看不到
王銘淇
賴思婷 女兒在女方家,長期接受女方親人洗腦,這種表態對男方怎麼會公平
金宜帆
@{彼得潘} 民法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撫養權不一定在媽媽那邊
金宜帆
@{賴思婷} 民法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撫養權不一定在媽媽那邊
Chloe Chang
這判決一開始真的很怪~
非婚生子女~
自幼和媽媽生活~
媽媽並無不適任~
正常循法都會判給生母~
Riffey Chen
這新聞有一陣子了,的確都是判給爸爸
Wener Chao
@{彼得潘} 怎麼轉變那麼大…點進去好像沒有說很清楚…爸爸從小養女兒的嗎?
彼得潘
@{賴思婷} 一二三審都判給爸爸喔
吳俊憲
@{潘俊丞|100005023601441} 他有砸下精子
Nini Hsiao
@{楊育雯|100000404702517} 是呀,小孩才是最可憐的😔
楊育雯
@{Nini Hsiao} 我剛看到了另一篇報導了。
只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
Nini Hsiao
@{楊育雯|100000404702517} 妳可能要去了解一下再來評論
楊育雯
到8歲了才想要帶走孩子,這動機叫人起疑?!
當初有孩子不結婚,或不共同撫養,現在一句:我是生父就想帶走。不公平的到底是誰
Yung-Han Huang
不尊重法院判決把小孩藏起來,唉,法院都知道義大利比較好啊!妳小孩長大一定恨死妳,少學一種語言,少拿一張護照,少開一層世面。台灣能給的太少了,可憐的孩子。
紀小光
因為你在台灣
許原章
讓我想到吳小弟弟~可惜沒選擇權~
Wang Steven
現在才知道哦!
鄒米琦
笑死,台灣的司法連台灣人都心死了,你怎麼會抱有希望?
而且當初未婚生子發生了什麼事其他人都不知道,但是小孩跟著媽媽是最對的選擇,除非媽媽有做什麼不好的事情再來說嘴吧!
這樣判也只能怪你當初為什麼不娶媽媽了🤷🤷🤷
宋怡蓁
好多人沒仔細看內文
小孩只在台灣生活3年,其他時間都住在義大利,所以會說義大利文
而且爸爸有說,之前願意照顧母女,希望媽媽放棄空姐飛來飛去的生活,或是轉地勤,但是媽媽還是嚮往飛來飛去的空姐生活,不願意放棄
Fengguei Tsai
小女孩有選擇離開或留下的權力,自己也邊哭泣邊訴說想留在台灣跟外婆,判決合理
陳麗蘭
內文有提到孩子爸爸外遇還家暴
Dolphin Tien
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人這個大家都知道,有什麼稀奇🤣🤣🤣
Jessie Snyder
我只想說
搞成這樣,一開始熱戀時怎麼不想清楚
最可憐的永遠是小孩
張瑞竹
再生就有了
垃圾廣播公司余尚鈎Der釣魚台RBS
不然那些難民哪裡出現的呢?
Jacky Yang
父不詳啊
Dc- Bryan
在台灣 比較好啦 義大利沒健保ㄝ 😂
Ken Wu
家務事根本沒需要報導
黃正建
我想他誤會了, 台灣的法律是保護, 有錢有勢的人..... 很顯然的, 他不夠有錢或有勢
王正德
唉,又是一堆酸民評論,誰對誰錯。
武順
未結婚生女,媽媽養的八年當然跟隨媽媽,台灣法律跟義大利法律不一樣
黃元禾
未婚生子,母親目前是空姐也沒有經濟狀況的問題,再加上女兒自己也是留台意願高,不懂跟台灣法律的問題有什麼關系欸,雖然很多社會案件真的顯示司法的問題,但至少我覺得這篇沒什麼毛病
愛莉絲
也要考慮環境,現在義大利疫情也很嚴重,不適合小孩子住的地方。
陳麗香
你可以來看他
陳柏豪
總統還都是法律出身的才慘
Silvia Lin
非婚生子女本來就是媽媽的
我信你個鬼
詹女行國際綁架法,然後又拒絕義男探望,台灣法院的判決全數無視。
這樣的憲法法庭為什麼還要因為詹女的行為來停止執行?
雙方雖然都有缺失但是詹女明顯是最嚴重的那位而且還偽造小孩護照。
光偽造護照我就懷疑這個小孩寫的陳情書的真偽。
我他媽的寫好叫小孩抄一遍就好了啊🤔
盧小威
恭喜你正式成為台灣人
Jason Lo
不滿意司法就請總統橋
葉泊鑫
不是不保護人,而是只保護壞人。
世帆黃
義大利富商說錯,台灣法律是無法保護好人。那些那球棒打人的富商兒子,你看。不就被保護的好好的
Allen Chou
@{陳建安|100052151495350} 「都」???
陳建安
真的,難怪壞人都要跑路去對岸
Iris Chuang
@{張佳祿|1521266516} 少年法庭真的好好看…既悲傷又現實的影片..
Yj Hsieh
@{黃大軍|100043918096205} 8歲小孩作文表達能力最好有這麼好,10歲我就相信
Hero Mason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小孩是否是真實意願要留在台灣?有程序監理人(不是法官)去訪視(是去找母親、女兒談,不是在法庭)訪視報告,自己搜尋看看
王銘淇
@{劉家瑋|SumaViosat} 另一個報導是說小孩子在意大利出生,後來小孩子的媽媽瞞著小孩子的父親把小孩子抱回臺灣,中間還有一些偽造文書的問題,但那些不重要,小孩子的父親也是蠻苦的啦!我也蠻同情他的,但現在小孩子人在台灣,整個事情也被導向是政治處理了,他想要回親權已經不容易了,只能希望他想開點了。
劉家瑋
王銘淇 新聞寫他們是未婚生女,所以,以情來說歸女方還蠻正常的吧.....,而且都8年了。
王銘淇
Archer Hunter Chiu 小孩子從小在臺灣長大,所以希望留在臺灣很正常,這點對外籍父親本就不利,原本法院是判給父親,只是小妹妹的公開求助讓事情轉向了,說真的對父親是不太公平,因為這裡不是他的主場,只能希望他自己想開一點,小孩子開心比較重要。
Owen Shen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還真的沒聽過感覺有故事
黃大軍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8歲能寫出這樣的文章根本神童來著
Yusn Fu
雅虎爛標題!
王憲照
愛不到對方就只好愛上自己的小孩??有心理學是可以這樣分析的嗎??
Claire Yi-chin Chen
以後多回來啦!台灣🇹🇼給你❤️
方玉倩
女兒都表示想留在台灣,你就是來搶小孩阿不然呢,難道官司是打身體健康嗎
吳羿陞
搞大人家肚子也不給個名份生了小孩還想來搶 滾回義大利吧
Piers Nivans
台灣法律還在啊,我以為只是保護殺人犯 精神病 有錢人 有權勢的
龍黃
那你為什麼不在台灣留下來?
Cheng There Poplar
簡單來說說白了,女的就是要錢女兒才給
董倫
自己做的自己承擔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再生幾個讓你養得高興
陳毓裕
怎麼不多生一個?
劉柏寬
在生一個
Peter Peter
有種射沒種養?
陳橙柚
未婚生下女兒.男的對女的都不願意負責了.會對小孩負責XD只是一個自私大人的幹話
龔書賢
不講法律是黨的鐵律,會講這種話,是不夠認識民進黨
姬新苹
小孩不想走就不要強迫啦
Terrence Ke
小妹妹想和媽媽一起生活
台灣兼顧情理法,何錯之有?😼
柳生
俄烏相爭人民幣地位再度上升
Naoki You
為什麼要在公眾落淚,非常不相信這種人。媽媽從義大利偷偷帶出一定原本有很大的問題才會這麼做。
Hung Gin
有錢不會遷移過來台灣嗎?人要懂變通,法律不變那就變人,把問題拿掉就剩下“錢”而已!
融融龍
不知道台灣少子化很嚴重嗎?想帶走?門都沒有
莊小音
@{Hsin-tung Pan} 那只能說命中註定
Hsin-tung Pan
@{莊小音} 但是一二三審法官其實都判給爸爸了..是媽媽拒絕執行判決,最後用輿論逼憲法法庭撤銷執行。
我是爸爸我也會覺得司法不公...一路贏到底,結果居然最後一刻被莫名其妙的翻盤
莊小音
原來到現在都未婚喔!那就是跟媽媽啊!不結婚小孩又跟媽媽一起住,當然最後給媽媽
Anita Lee
呵呵
Chang EN Jei
未婚生女
怎麼想都覺得撫養權在女方那邊
我記得未婚生的小孩身分證「父不詳」
我比較好奇這八年父親有做過什麼?
例如每個月有沒有撫養費之類的
尹皓
法律是給懂法的人用的,律師要找對,還有要有輿論支持
呂柏賢
這個不是法律已經判給爸爸了嗎?帶不走讓我感覺到法律是不是一點用都沒有,是拿來踐踏的
翁堅凱
內射了就跑,養大了就討?!
各位CC尺看看吧
劉育廷
至少有擔當,不是射後不理
April Chiang
偉大的菜桶干預太多了
Francisco Callejas
真情牛肉
Hung Ruei-Chen
法律也沒限制探視吧!為什麼一副以後都見不到的模樣?
HsingChun Chung
拜託 義大利也是偏媽媽好嗎 沒婚姻 你要法律保護你什麼?
不結婚 要女生生小孩 你帶走 是當女性是生孩子機器?
賴敏華
相信雙方都愛小孩
郭榮勝
以為有錢就能買 親情喔!
Michael Lim
怎麽可以這麽說呢!?明明台灣罪犯都被好好的保護的呀!怎麽可以說法律無法保護人。
伊森黃
轉身後繼續舞照跳酒照喝😎
Emily Hwang
所以這男的回義大利後每個月還是要繼續寄贍養費不是嗎?
如果是你 每個月都需要付出一筆錢但是小孩都看不到你願意嗎?
男人播種前要三思阿
他真的那麼愛小孩的話怎麼不和小孩的媽媽結婚給他一個完整的家?
應該是在那邊早就有另一個家庭了吧?
小女孩的媽媽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嗎
這兩個當人爸媽的問題有點大
Sens Rex
啊就是來搶小孩的呀…怎麼知道去義大利就快樂?未婚還想要監護權?
邰灣仁
給誰有差嗎?富商以後往生 財產也是要分小孩 孩子見到他也是喊他爸
鄭凱雄
空姐那有時間去照顧小孩子到時候又變壞了
吳佳興
沒錯喔台灣法律沒法保護人
施婕穎
同樣狀況下(我也正在處理親權)得記住一件事情,不管親權歸屬為何,他方不得阻礙親權行使才是特別要注意的。
雖然歸屬問題大家很在意,但他方是否會阻礙親權行使我覺得需要更注意。
我身為被阻撓的一方的傷害遠大於歸屬問題(我是指我自己的狀況我是這樣)
Archer Hunter Chiu
@{葉明諺|ye.dong.79} 此外我也從來沒有說憲法法庭應當干預實體判決喔!再讀一次原文,我會留言只是因為看到一堆鄉民在不了解整個事實部分,就出言攻擊一位(已經承受非常多打擊的)母親,會滿傷人的。
葉明諺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只是我認為最後那句已經展示了你的價值觀,我也不反對,畢竟這種親權判給誰的因子無法量化,我只是本著實務和法理回應
Archer Hunter Chiu
@{葉明諺|ye.dong.79} 我提到是因為它確實是其中一個因素、要考量的點、一個factor,我從來沒有說就因為這單一理據、所以就要怎麼判吧?光是用詞「而且如何如何」就代表它是一個在原本的事實之上,額外的補充、用來強化論證的理由,而非單一的要素吧!加油!
葉明諺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你自己最後一段小孩希望留在台灣,我才回應這在親權判給誰只是佔其中一部分。法院也已經審酌兩造說詞判給父親,憲法法庭沒有權力干預實體判決,完全違背審判獨立原則
Archer Hunter Chiu
@{葉明諺|ye.dong.79} 當初不就是父親硬把小孩帶走,我讀到的資料是當初小孩在臺灣跟著媽媽時,同意父親帶她到義大利過聖誕節,但過了聖誕節的期間以後他仍然不放行小孩回來、甚至扣留她的護照,媽媽萬般無助下才向外館申請護照遺失補發並把她帶回臺灣的,還因此自己被義大利的法律懲處、甚至被通緝。然後我的整段論述,從來沒說親權的行使僅僅只需看孩子的意願,不用故意扣帽子攻擊稻草人。
葉明諺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判斷由何人行使親權又不是只有孩子的意願是判斷標準,更何況幹走小孩在實務上幾乎是把自己的親權拱手讓人,為何一個憲法法庭就能推翻干預前面的判決,以後都給大法官玩就好了啊
簡澄飛
Kevin Kuo 我也這麼覺得法官不是路人就可以當,有一定的知識水平還三次審判,人家早遊戲規則來,結果後面來這樣,真的誇張
Catalina Kuo
@{簡澄飛} 應該是要看當初帶去義大利(本來談好三人都要在那生活)有沒有辦認領之類的吧?
如果沒辦,通常都是判給媽媽
Kevin Kuo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事件的前因後果已經在法律程序中審酌。憲法法庭橫空出手干預判決結果讓法界膛目結舌。
簡澄飛
@{Archer Hunter Chiu|archerhchiu.chaohang} 那邊有的看嗎? 我看到是女生帶走 後來敗訴 有來龍去脈可以看嗎
Archer Hunter Chiu
空姐富商案始終是國際私法很重要的案例,一堆人完全沒追蹤或基本了解其前因後果、來龍去脈就開砲,真的滿傷人的。看看義大利的法律,是怎麼對待孩子生母的吧!而且本案中,小孩也是希望留在臺灣的!
廖建發
@{Yahoo!奇摩新聞|YahooTWNews} 臺灣的法律司法是🤣🤣🤣🤣🤣可教化可教化可教化🤣🤣🤣🤣🤣
讓世界看見🤣🤣🤣🤣🤣臺灣🤣🤣🤣🤣🤣
因為臺灣真的是作奸犯科犯罪者的快樂
👍天堂👍
這全部都要《拜》我們腐敗軟弱無能貪婪的(症腐)、偽大的(嘴炮立乏萎員)、可教化頭殼有孔腦袋長膿的(孔膿)大法官們、廢屎(廢渣)聯盟、人犬(人畜)團體⋯⋯⋯上述這些毒瘤
《👍所賜👍》
Jeremy Wen
@{Yahoo!奇摩新聞|YahooTWNews} 要是我是那個妹妹長大之後我一定恨死那個媽媽,本來人生可以不用努力🥲
鄧正中
@{簡倪木|100077672651572} 雖然你的留言很靠北,但不可否認是實話又貼切`~突破了盲腸!!🤣🤣🤣
簡倪木
@{Yahoo!奇摩新聞|YahooTWNews} 台灣法律又不是不保護人 至少有保護壞人
沈正崴
法律保護壞人
陳妤瞳
愛~不應該是獨占~可以共同和平擁有~一起都愛孩子~不是更好嗎~
王小雲
未婚...這是重點
Peilin Yen
雙方沒有結婚啊!孩子就會是媽媽的ㄚ!
Sandy Lin
未婚生女….
嗯…….所以小孩從小到大 應該都是媽媽在帶。
之前孩子好像強烈表示想要留在台灣的意思
法官也是尊重孩子的意願啦!
徐柏容
台灣不意外
Eric Yuan
壞人比較有人權,要慶幸自己不是壞人
Han Yi Chen
未婚生子,小孩撫養權本來就屬媽媽,任何國家都是好嗎🙄️🙄️🙄️
Una Lin
羨慕有義大利爸爸 (誤)
會不會去義大利有更好的發展,畢竟是富爸爸,空姐薪水沒辦法比變(誤)
完了 會不會被說很勢力😂
曾古意
家暴 出軌 法律還保護你……
詹靜瑜
非婚生,且孩子都是女方在撫養,是有什麼理由來搶孩子???滾~~
張弘熙
在台灣法院是要看運氣的
Esther Huang
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有權有勢的人,還有壞人。
Eric Ku
台灣法律本來就爛到極點,連殺人犯都可以教化,有什麼好奇怪
林小怡
還是你的女兒啊!
Dingyao Lu
爸爸是富商不跟爸爸長大會後悔的
林俊億
長大賺不到錢的時候就會找爸爸了,急什麼
許庭綱
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 您難道不知道
李沛輝
富商是在亂說什麼⋯台灣的法律明明就可以保護犯罪的人。。
曾錦楨
台灣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賴思婷
1.未婚生子,孩子都屬於媽媽
2.女兒表態想跟媽媽,不想跟爸爸
Happiest Ann
那誰可以幫忙解惑一下,以當時劇中的年代,為何子維能夠被無負起任何養育義務的爸爸帶走,而不是有養育之恩的蘿絲媽媽才有資格擁有撫養權?
潘俊丞
錢沒砸下去怎麼保護😅
張蔓蔓
自從普丁攻烏克蘭後,大家似乎有樣學樣,不尊重法律判決,先下手為強,非常同情爸爸。
邵郁淇
是義大利人或是義大利的台灣人
李隆華
臺灣是司法的犯罪天堂~殺警都無罪了,臺灣司法改革已經成功了,
鄭明瀚
台灣新聞都一個樣,賺錢辛苦了
王湘鸛
還好,我以為會像之前那個巴西男孩吳XX一樣被硬生生帶回去,小孩能留在媽媽身邊真是太好了,爸爸要是可以也可以常來看小孩
Chang Connie
我想,法律也是保護了生母。 你只能說,台灣的法律無法保護義大利人
Chun Yen Chang
可憐呀,現在才知道
吳文勇
留在台灣吃夏威夷披薩
歐比康
是壞人就保護了,看樣子不了解恐龍
郭瑜瑜
你現在知道太晚了☺️☺️
Yu Li
這個故事之前還有另一個故事,怎麼發生的就不用多說了
林哲宇
台灣法律保護壞人啊.......懂?
柯景涵
判給誰撫養不重要,有什麼好哭的,小孩傷害最大吧!該哭的應該是小孩….
劉仁光
沒看到媽媽這邊的說法😅
陳錦龍
但的確是.....台灣法律保護不了人,或許偶爾會有作用
林藝學
義大利人,很浪漫
郭其軒
其實台灣法律本來就有保護人,只是保護的都不是好人而已
Owen Shen
男子痛哭背後的隱情,令人暖心。
薛宏昇
好浪漫 😅😅😅
林姵岑
還是孩子的爸爸永遠無法抹滅的血脈,還是仍然關愛孩子
李惠雯
清官難斷家務事⋯⋯
孩子永遠是受傷最重的!
田奇盛
都說了不是富商……
洪嘉駿
媽媽跟小孩走~爸爸留下來
陳世明
親子之訴,優先保護子女
胡懶貓
你太看得起台灣的法律了
Chia Chi Sun
只能說最可憐的是孩子...
曾燕如
說實話,孩子小還是跟母親會比較好
張佳祿
看完韓劇少年法庭,我就不覺得法律能保護人,法律就是看證據說話,只罵台灣法律未免也太偏頗
辜舋蓉
世上只有媽媽好,
天上的星星不說話,地上的娃娃想媽媽,天上的眼睛眨呀眨,媽媽的心呀魯冰花
Luke Chou
驚不喜驚喜,意不外意外
Hsiao Ting
最可憐的都是小孩😒😒
陳瑋芸
台灣法律保護台灣人
Stingy Shih
如果小孩跟爸爸感情好..還記得在義大利小回憶
將來長大有能力或許就會想去義大利與爸爸見面…
許志榮
沒有結婚生的小孩,八年都是跟媽媽生活,媽媽有能力撫養,小孩選擇跟媽媽在一起,媽媽付出較多,應該歸屬媽媽才對!
Yahoo!奇摩新聞
最難過的應該是小妹妹,希望能找到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