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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 新竹市。 77,264 個讚 · 8,443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是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邱顯智! 為確保服務品質,如有陳情或建議,請將相關資料寄到電子信箱呦! E-Mail:chiucongres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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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一封感人的信,寄信人是一個高一學生。 年前收到蔡崇隆導演急電,說有一位印尼籍的媽媽,即將被限期離境。 如果她被驅逐出境,她的三個從小在台灣長大的女兒,也會被驅逐出境,她們因此夜不成眠,非常無助。 於是。在年假期間我們密集討論,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並且找來對新移民議題相當有研究的劉繼蔚律師,跟媽媽一起討論,試圖找出解決途徑。… 更多 年假後,我們約集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的單位,希望從三位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出發,思考妥善處理的方案。 所幸在2月16日的審查會,委員們最後做出免予驅逐出國的決定,並且讓媽媽可以以聘僱許可,從新申請居留。 在跟三姊妹互動的過程中,國三的大妹始終拿著課程資料在讀書,手不釋卷,因為她要會考了。 審查會後,她對我們說,經歷這一切,她想以後成為一名幫助人的律師,令人感動。 感謝蔡崇隆導演、媽媽及孩子們的信賴,也謝謝劉繼蔚律師、內政部徐部長、移民署同仁、審查委員的努力,謝謝關心這個案件的大家。 就像信裡提到的,台灣是一個非常溫暖、美麗的地方。希望我們都能讓這份溫暖,分享給更多落腳台灣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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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林翔漢
    @{李秉軒} 認同你的論述,佩服你的耐心
  • 李秉軒
    @{方立德} 不是國民 也值得大家看待
    這是更高格局的人權普世價值 為何要劃地自限?
    他們就是實實在在地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
    一定要看國籍來區分嗎?難怪在臺移工的勞動條件問題一直都層出不窮 說穿了不就是不把別人當人看嗎?

    立法委員監督行政機關的行政狀況
    是在擔心行政機關沒有按照程序走完(行政裁量瑕疵)
    是做為法律程序執行上的守護者、確認者
    說穿了就是懷疑移民署的行政效力
    怕無法讓當事人有公平接受審查會審查的機會
    (最後做出不驅逐出境的決議 是移民署的審查會喔)

    你認為這樣是關說
    但這案子也哪個部分是因人設事?
    哪個環節違反了法律規定?
    立委依照憲法職權監督、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行政 哪個部分有問題 可以具體地指明出來

    退一萬步來說 立委真要像你所說的這樣做
    移民署為何要乖乖地配合演出?移民署就這麼甘願地違規行事喔?
    而且整件事情還是移民署的上級長官內政部部長都清楚的情況下
    簡單一句「一切都依法行政、不給走後門」不就沒得爭議了?
  • 方立德
    @{李秉軒} 首先他不是國民吧~你用反映民意體察民情也很奇怪,立法委員不是應該為自己的選民負責,怎麼會幫外國人負責??
    其次你說這個是感性的多此一舉,那既然知道會安全過關,為何還要花費人力和行政機關的去做關說的動作,正如你所說,有專門的機關負責這件事情,而且這個結果本來就不會趕回去,那為何委員要演齣戲碼????
    私人對他的感謝 還要公諸於世?
    照你所說他做了沒有實際意義的事情,然後出來邀功???
  • 李秉軒
    @{方立德} 你只解釋到「必要的」 沒有解釋到「多此一舉」的部分啊…

    我的意思是 在理性的層面上 現有的法律程序根本不需要委員的介入 所以是「多此一舉」
    但在感性的層面上 是為了滿足當事人的情緒 對當事人而言是「必要的」
    委員的出發點是希望所有在台灣的人都可以感受到人情的溫暖 這個部分是法律沒辦法提供的
    (有興趣的話 可以參考著作「我袂放你一個人」)
    立法委員的存在不就是為了反映民意、體察民情嗎?
  • 方立德
    @{李秉軒}必要的多此一舉?所以沒有委員就會被遣返??那不就證實這個就是開後門
  • 李秉軒
    @{方立德} 可以這麼說 本來都在程序裡面進行 立委的關心對當事人來說只是必要的多此一舉而已
  • 方立德
    李秉軒 說的很好 所以依你論點委員是多此一舉
  • 李秉軒
    @{Hsin-Ho Chen} 進度就還在當事人的陳述意見期間 還沒走到實際執行 何來危害之有?
    建議先把時間脈絡跟法律規定看清楚再好好陳述自己的看法
  • Hsin-Ho Chen
    @{李秉軒}一家都驅逐出境沒有嚴重危害當事人權益?! 你確定? 繁雜就可以疏漏? 你要不要再佛心一點,順便包容國民黨XDD
  • 李秉軒
    @{Hsin-Ho Chen} 公務繁雜 本來就會有疏漏
    而且這件案子目前看起來也沒有什麼嚴重危害當事人權益的行政瑕疵
    沒有懲罰基層人員的必要
  • Hsin-Ho Chen
    李秉軒 依法行政還要內政部長與民代的協助與幫忙,公務員真是怠惰! 應該懲處失職人員。
    接著追究失職人員,怎麼可以不好好照顧外國的人客!
  • Ryuko Chuang
    @{Sengo Hung} 不贊成就是不贊成啊

    但我也認同你說的不能功績全都要,過錯不要揹

    因為人也是不能好處全都要,犯錯當沒看見啦
  • Ryuko Chuang
    @{Tsung-lung Tsai} 既然如此那現在一直說想留在台灣是?
  • 黃尚萱
    @{劉書旋|100007062763868} 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啦
  • Rinoya Liao
    @{劉書旋|100007062763868} 兒女國籍本來就跟隨父母吧!不要再跳針,不然未成年是可以自己獨立獨戶出來嗎
  • Emily Yen
    @{劉書旋|100007062763868} 不然是你要出錢出力顧小孩嗎?
  • Ken Tim
    @{劉書旋|100007062763868} 未成年人的國籍不就是跟著父母,有錯嗎?
  • Tsung-lung Tsai
    @{Boris Chang} 高貴的民族主義者,台灣有什麼好回來的?
  • Boris Chang
    長大後有機會可以啦
  • Boris Chang
    @{劉書旋|100007062763868} 你爸台灣人,你可以選擇當美國人嗎
  • 劉書旋
    他爸=他女兒?
  • Boris Chang
    @{劉書旋|100007062763868} 他老爸選擇全家當印尼人阿,印尼人就回印尼有什麼問題!?
  • Boris Chang
    @{Tsung-lung Tsai} 滑坡到死刑是有什麼毛病?不過就是印尼人送回印尼,真愛臺灣成年後可以再來阿!
  • Tsung-lung Tsai
    @{Boris Chang} 高貴的台灣人,印尼老爸是該死沒錯,但是小孩子就要一起判死刑是嗎?
  • 劉書旋
    Boris Chang 啊女兒沒成年是有選擇權膩?
  • Hsin-Ho Chen
    @{YA Miau} 沒那麼簡單啦! 要是懂得找資源的會念書妹仔(們)才行,也算有設三道門檻了
  • Tony Han
    @{李芸萱|100043120879147} 沒錯,應徵體力活就該衡量自己體力能不能勝任,技術活就以技術評判,很公平。
  • 李芸萱
    Ryuko Chuang 就體力而言當然是不公平的競爭,但這是職業競賽,招募單位希望對象本來就是以年輕、體力佳為首選,除非招募單位另行開出保障名額缺才會依特殊條件錄取,清潔隊員本身是勞力工作,如果招募時的體力測試就無法通過,那應該考慮改參加更適合工作。

    老實說,錄取通過的年輕人日後也有很多退離,招募單位早在前幾年統計資料顯示,年輕錄取者其實待不住勞力的清潔工作,反倒是錄取的年紀較長者才大多願意做到退休,但招募單位無法對應徵者預設立場提列排除條件,所以就是按規定辦理招考後錄取進用
  • Ryuko Chuang
    Hsin-Ho Chen突然聯想到前兩天有清潔隊員徵選新聞,有位年紀較長的受試者抱怨說,跟年輕人一起比不公平,應該要分開考~~
    當時覺得可笑,現在想想,他應該要主張工作權受到侵犯,或許就不這麼可笑了(唉~
  • YA Miau
    @{Oh Yeh|xu.62k6cj86} 做這個才狂掉票好嗎,傻眼,沒地區立委已經夠艱困了,此例一開看來以後一堆人都可以合理留下來啦~
  • Oh Yeh
    @{Ryuko Chuang} 窩不知道~~~~
    我自己還是希望時力該有原本的樣子(起碼這個沒有說明的解方我很不滿)
    不過柯P後來的路線大概就是昭示了始終要為現實低頭吧
  • Ryuko Chuang
    @{Oh Yeh|xu.62k6cj86} 意思是說他們最後還是只能走回舊有政黨吸取目光的方式嗎....也是難怪一個個退黨
  • Oh Yeh
    @{Ryuko Chuang} 這樣的支持者畢竟是少數吧,現實上時力這個路線就是已經被民眾黨擊敗的小黨了,唉只能說很難
  • Ryuko Chuang
    @{Oh Yeh|xu.62k6cj86} 這樣完全支持不下去啊,他們有想過會支持他們的人,本身是會有分析能力,而不是看到**就盲目支持的人嗎⋯⋯
  • Oh Yeh
    @{Hsin-Ho Chen} 我也認為這不符合時力應該要有的模樣,但或許是能夠拿到選票的解方吧,小黨必須要生存的手法?唉唉。
  • Eric Su
    @{Lynn Lin} 「只要可愛就行了」我還以為只會出現在評論動畫
    直到這個例子我才發現
    原來在台灣的境管和移民限制也能用
  • Ryuko Chuang
    YA Miau 看看那位導演在其他底下的留言,大概就知道是怎樣子,台灣既然這麼好,然後又說台灣有什麼好來的(真滴無言)
  • Emily Yen
    @{YA Miau} 沒有算了這種事
    不要忘記對岸敵國最會軟土深掘
  • YA Miau
    @{Emily Yen|emily.yen.58} 算了啦,父親當時一定是找對自己與孩子最有利的決定,這時候被抓包了就開始喊兒童人權,只能說真是計畫通,啊還是有人要秉持我是人性光輝協助,此例一開真的是喊愛台灣就能保平安了,搞笑。
  • Hsin-Ho Chen
    @{YA Miau} 原國家超爽的,產很多石油呢!
  • YA Miau
    曾信勳 標準自助餐啊,笑死,原國家有戰亂嗎?
  • 方立德
    @{Tsung-lung Tsai} 如果如此 應該是建議不要因人設事 直接修法符合現狀
  • Hsin-Ho Chen
    @{Tsung-lung Tsai} 有點好笑,犯錯的父母回家向他的小孩道歉啊! 台灣為何要幫貴父母負責任,印尼會保障印尼人的受教權和人權,如此慷臺灣之慨,葉門的孩子也需要受教權和人權啊! 不幫忙開個後門嗎? 這個保障並不合理,臺灣負擔不起! 依法行政已經是底線了
  • 何景榮
    感謝 @{Tsung-lung Tsai} 老師與 @{邱顯智|LawyerHandyChiu} 委員的幫忙。台灣有你們,真好!
  • Tsung-lung Tsai
    @{Ryuko Chuang} 了解早點休息吧,受教了,大家就一起笑笑吧,台灣真是一個偉大的國家。
  • Ryuko Chuang
    @{Tsung-lung Tsai} 看得懂的人就知道囉(我就笑笑不說話囉)
  • Tsung-lung Tsai
    @{Ryuko Chuang} 抱歉,這跟法律沒有關係,我的兒少人權邏輯在上文已經說明了,你的邏輯我是聽不太懂。
  • Ryuko Chuang
    @{Tsung-lung Tsai} 也許我不是法律出身,無法精準翻譯。

    但我想兒少人權不是說你想待在那裡就待在那裡
    如果這樣可行的話,未成年兒童都應該主張想飛去哪國就讀生活就應該可以飛去哪國就讀生活
    我想這樣應該也不是超譯吧
  • Tsung-lung Tsai
    Ryuko Chuang 會說超譯真的很炫,那麼不超譯的話告訴我兒少人權是什麼吧?
  • Ryuko Chuang
    @{YA Miau} 他都超譯成犧牲人權了,你還能說些什麼
  • YA Miau
    @{Oh Yeh|xu.62k6cj86} 各種超譯真的從這件事就能看出為何時力一直長不大,做這種有相對剝奪感的事我也是笑笑。
  • Tsung-lung Tsai
    @{Oh Yeh|xu.62k6cj86} 您指教的是,已經修正為公約效力等同於國內法。但我還是沒辦法接受父母有錯,就要犧牲孩子的人權。
  • Oh Yeh
    @{Tsung-lung Tsai} 「兩個國際公約轉換成國內法的過程」
    大於國內法的話幹嘛還需要轉換,直接套就好了,你到底是如何超譯成國際公約大於國內法的XDDDD

    「適用到其他我們認為有必要這樣處理的國際公約」
    簡單來說,國際公約是我們認為有必要轉換成國內法才使用。全部都是你自己引用的文字,你是閱讀能力有問題,還是只想看到自己想看的東西XD
  • Tsung-lung Tsai
    @{Oh Yeh|xu.62k6cj86}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13366
  • Tsung-lung Tsai
    @{Oh Yeh|xu.62k6cj86} 總統也指出,兩個國際人權公約84個條文已經變成國人生活的一部分,而兩個國際公約轉換成國內法的過程,更是我國立法技術上的創舉,他感謝立法院大力支持,因為將來也可以適用到其他我們認為有必要這樣處理的國際公約。
  • Tsung-lung Tsai
    @{Oh Yeh|xu.62k6cj86} https://www2.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FYDownload.asp?fileguid=000074-K1SG8
  • Oh Yeh
    @{Tsung-lung Tsai} 「國際人權兩公約,效力本來就可以高於國內法」

    ?????????????????????
  • Tsung-lung Tsai
    這個事件目前往正向發展,真的很感謝邱律師和劉律師的努力,他們一直是移民移工人權議題的先鋒,我只是敲邊鼓而已。
    很多台灣朋友會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件事,認為目前的做法並不合法,甚至有特權的疑慮,我可以理解。但是我想要提醒,法律是死的,它並不是最終真理,人權才應該是最重要的考量。而且台灣政府簽署的國際人權兩公約,包括兒少人權,其內涵本來就是國內法該努力的方向,但台灣民眾並不理解。
    在這個事件裡面,父母的確犯錯了,如果要付出法律的代價,也應該是由父母來負責,不應該由無辜的三個小孩來一起承擔,因為他們並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而且請你們記得,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孩子並不是父母的財產,為什麼父母犯法,孩子要一起被懲罰呢?何況他們受台灣的教育,完全認同台灣,未來也願意為台灣貢獻,為什麼要因為父母犯錯,而把他們連作處分,驅逐出境到一個陌生的國家?
    我完全沒辦法理解之前依現行法令的決定,是一個文明國度的決定,所以我才請邱律師他們幫忙,至少要保護孩子的受教權和人權。因為他們有獨立的人格,應該受到合理的保障,這就是我的基本出發點。
  • Dean Liu
    @{黃尚萱|100003263498019} 快點⋯我們還在等她是僑生而且有加分的實證⋯坦白講沒有確實證據的時候律師、法官、檢察官都不敢像你一樣武斷捏⋯以後有證據再來說都來得及⋯不知道你的心態是怎麼樣啦⋯但是沒有證據下的隨意指控是得不到人家的尊敬的⋯
  • Dolan Kim
    @{戴嘉宏|dai.hong.31} 是啊!不然海外千千萬萬的華人都是我中華民國僑胞了(很有小粉紅即視感)😆
  • 戴嘉宏
    @{黃尚萱|100003263498019} 其實如果以國家處境來思考可能比較容易,因為中華民國默許雙重國籍,僑生與外籍生因而有了區別
  • 戴嘉宏
    @{張碧鳳} https://www.taiwanembassy.org/my/post/219.html
  • 戴嘉宏
    @{Dolan Kim} 這個邏輯可能比較好理解,就僅供大家參考
  • Dean Liu
    @{黃尚萱|100003263498019} 說人家是僑生的應該提出來證明她就是僑生⋯而不是說不是的人要來證明她不是吧?
  • Dean Liu
    484先去僑委會查到人家真的是僑生再來說?
  • 黃尚萱
    @{戴嘉宏|dai.hong.31} 沒差 這篇文我留下來了,到時候真的有證實,我絕對第一時間轉貼過來
  • 戴嘉宏
    @{黃尚萱|100003263498019} 妳先別生氣,因為我很好奇所以真的有詢問過相關機關,他們的狀況,我得到的答案真的是以教育部認定他們不是僑生,而且沒有加分,所以我才很認真的回答,請妳諒解
  • 黃尚萱
    @{戴嘉宏|dai.hong.31} 整個留言區就你以為我們談的不是「大學加分」吧?
  • 黃尚萱
    @{Rex Chang|rexalexchang} 還鬼扯名額勒 我從頭到尾講的就是僑生有加分,繼續偷換概念沒關係
  • 黃尚萱
    @{Rex Chang|rexalexchang} 照你說的這政策是無意義的加分 那當初為何要有這條規則?
    政府都沒發現的漏洞今天被你找出來了?
    今天白紙黑字清楚寫著僑生就是有加分,還要硬凹那種加分沒意義?
    親友團這樣護航更沒意義 真的
  • 黃尚萱
    @{戴嘉宏|dai.hong.31} 所以「是僑生有加分」這句話哪裡有問題?
    你可以提證據證明他們不是僑生、也沒有加分啊==
  • 黃尚萱
    @{Dean Liu} 樓上都發圖了 更新一下好不好
  • 戴嘉宏
    @{黃尚萱|100003263498019} 為什麼要討論是不是僑生的根源是因為妳們想嗆人家加分不是嗎?我只是告訴妳,以加分定義的「僑生」不是鄉愿隨便廣泛的僑生,希望你可以理解,我和你不一樣我不會笑你~
  • 黃尚萱
    @{Dolan Kim} 她們是僑生 而且也有加分
  • 黃尚萱
    @{戴嘉宏|dai.hong.31} 知道什麼啊 笑死
    自己鬼扯她們不是僑生結果被打臉 惱羞後又改成講加分😂
  • 黃尚萱
    @{戴嘉宏|dai.hong.31} 他是僑生沒錯啊 到底哪裡看不懂?
  • 戴嘉宏
    1.所以妳知道她還沒大學,考上中山女高是沒有加分的,謝天謝地!

    2.她滿十八歲就有自己選擇要不要入籍台灣的權利

    所以就先別急著幫人加分了~
  • Dean Liu
    他們是外籍生跟僑生不一樣~~搞懂很難嗎??
  • 張碧鳳
    @{戴嘉宏|dai.hong.31} 這三個是父親擁有永久居留權時,申請來台依親,所以有在海外連續居住六年以上,算是僑生,他們未成年拿的也是依親居留簽證。在大學申請時,是有加分的..
  • 張碧鳳
    @{Rex Chang|rexalexchang} 所以你還是說錯了,僑生就是有加分
  • Rex Chang
    @{張碧鳳} 我問你啊,沒占名額加分有什麼實質意義?
  • 張碧鳳
    @{Rex Chang|rexalexchang} 你原文是寫沒加分,不是寫沒佔名額
  • Rex Chang
    @{張碧鳳}不好意思,不要看到加總就高潮,超額比序用“外插”的“不占原本招生名額”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Detail.aspx?nodeid=4505&pid=13267577
  • Dolan Kim
    @{戴嘉宏|dai.hong.31} 有些人就是愛為酸而酸,真的不健康啊!
  • 戴嘉宏
    Dolan Kim 我剛剛有跟她說了,她知道了,希望她有真的去查,正規加分定義的僑生….
  • 戴嘉宏
    所以妳知道她們沒有加分這樣就好了,ok別再亂說了呦
  • 張碧鳳
    @{戴嘉宏|dai.hong.31} 離開是因為父親犯法要被遣返,同時撤銷永久居留。所以三姐妹不得再依法依親,需一併返國。
  • 張碧鳳
    @{Dolan Kim} 是僑生
  • 黃尚萱
    @{Oh Yeh|xu.62k6cj86} 好像誰說過 自己的選擇在中間承擔
  • 陳傳義
    在台灣,有權用法者會不會「彈性」太大了?法官可以把燒死6人的罪犯改判無期。在網路散播聽來的消息,有人被警察移送,有人卻不會受到警察關心。
  • Rinoya Liao
    Oh Yeh 真的很不喜歡這樣開特例
    律師就是專門破壞法律無誤
  • 楊志翔
    小朋友寫的陳情信有引用兩公約裡的兒童最佳利益,看起來引用的相當正確
  • 楊蕙榕
    +1
    遭遇令人惋惜,基於人道,可以給予協助,幫助學習印尼文化銜接、聯絡對方教育部協助轉學
    而不是直接讓法律轉彎,撤銷原本決議,未來再有相關情況,依親者是否也是留下不受影響
  • Oh Yeh
    那個,這樣,真的合法嗎?
    的確是很令人惋惜跟同情的事情,可是當初沒有選擇台灣國籍,委員這樣做不就是人情凌駕於法律,那這樣和其他黨派又有什麼差別?
    真心不懂,還是其實法律有解釋的空間跟彈性?
  • Dean Liu
    @{Oh Yeh|xu.62k6cj86} 你有開過嗎?你怎麼知道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查委員不能選擇??沒有機會選擇??zzzzz
  • Oh Yeh
    @{Dean Liu} 審查會上的委員有機會可以選擇嗎?? zzzz
  • Dean Liu
    @{Oh Yeh|xu.62k6cj86} 你覺得昧於法律沒有專業你可以去具體提出然後控訴那些審查會上的委員們啊⋯甚至可以告他們違法⋯加油
    關說?讓機關無法行使他們的權力?連移民署都要依據專家審查會議上的決議去執行他們的權力⋯所以是要去關說哪一位?拜託你告訴我要找誰去關說?484先了解一下該類案件的審查會議程序⋯然後再來指證看看有沒有關說的嫌疑嘛?
  • 韋韋恩
    @{Oh Yeh|xu.62k6cj86} 哇,你有很棒的帖子和 🕊 漂亮的照片。 🌈我想成為你的朋友。 我多次嘗試加你,但都失敗了。 請發送好友請求。 🌻有你這樣的朋友,我會很開心。
  • Oh Yeh
    @{Dean Liu} 出現了,只會用人情凌駕於法律的論述。
    昧於法律大概就是為了要討好你這種選民吧
    你拿兩公約出來都還比較有說服力zzz
  • Dean Liu
    @{Oh Yeh|xu.62k6cj86} 小孩有機會可以選擇嗎??
  • 方立德
    @{翁芷芸} 台灣少子化嚴重 該改的是法律 應該是建議不要因人設事 直接修法符合現狀
  • 翁芷芸
    @{許時億} 不能接受一直用孩子受教權、孩子不能選擇…等等的情緒勒索,相信今天如果他們國家戰亂,本國移民署想辦法讓他們留下來,絕對沒有異議,但他們要留下來就只是因為從小在台灣受教,很少回去,現在回去跟那邊的生活文化不能銜接…

    本國人才盡出,還台灣的這段期間,可以輔導幫助她們學習當地文化、語言,讓他們回去可以銜接上當地的生活文化,但沒有這麼做,他們選擇直接開後門,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我就問…來台那麼長一段時間,不會講自己國家的語言,都沒回去,阿…是政府叫他們不要學?是政府叫他們不要回去的嗎?🙄🙄
  • 許時億
    @{翁芷芸}
    如果今天媒體
    完全沒有報導立委的善舉
    立委會如此積極辦理嗎?
    為了博得聲量,矯情😏
    移民法可以廢除了
  • Lynn Lin
    憑什麼不用守法,特權
  • 程駿哥
    所以,台灣到底有沒有法律?是不是法治?
    怎麼有介入協調就能改變結果?
    那是政府公權力的亂搞?
    還是施壓造成的結果?
    還是法律又是寫好看的而已?
  • YA Miau
    長時間關注您的Fb,很抱歉無法認同,根本破壞也犧牲了真正遵守規定的廣大民眾,感覺很糟。
  • Shyhmin Li
    可以因為對方是外國人學生,就公然違法,那要法律何用?難道法是“惡法”,所以可以抗法?不依法而行委員不譴責就算了,還要為之頌歌,對比之前“垃圾場”抗爭,堅持用法律解決,真是諷刺!問委員一句話,法是惡法嗎?
  • 曹誠銘
    這樣不就是特權? 法規如果不完善應該去修法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那誰要乖乖遵守 這件事無法認同處理方法
  • 周邦研
    虧你還當過律師,還是在政壇打滾久了也學到入何開特權了?
  • 李秉軒
    沒看懂留言說的「開後門、特權、因人設事」是指哪個部分?
    依照新聞內容 母女原是最晚3/9要被遣返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4項也寫明強制驅逐出國要給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審查會也是依據同項的規定召開、做出決議的
    最後輔導媽媽依同法第9條第1項第11款及就業服務法申請居留權
    到底哪裡有問題?
  • Sengo Hung
    爬了一下留言,怎麼這麼多其他陣營的朋友假裝時力支持者發長文說不贊成,我就不信今天如果是貴黨立委爭取一樣待遇,你們不贊成啦。
    .
    不要成天功績你全要,過錯全不揹。
  • Boris Chang
    笑死,老爸有那麼久的時間可以選擇歸化我國國籍卻不願意,出事了才訴諸媒體輿論,這種你們也幫
  • Hsin-Ho Chen
    這樣有依法行政嗎?念爛學校的可以去陳情嗎?照規定走不好嗎?爛規定不改嗎?
  • Haohsi Mml Mml
    邱委員辛苦了。時力加油
  • 恩路
    善門難開。。。。
  • Janet Lin
  • Sue Sue Jeter
    沒有給爛鍵真討厭。
  • Lynn Lin
    原來關說就可以不守法
    不缺錢,卻用盡臺灣資源
  • 吳沂潔
    https://media1.giphy.com/media/tIeCLkB8geYtW/giphy.gif?cid=120c01477gjuhh7qz5pphg32v6ylzb2k1vm5cp5k0cdlpjtp&rid=giphy.gif
  • A-Kai House
    太好了! ❤️❤️❤️
  • 謝奇儒
    蠻不錯的結果,加油~
  • Chang Dominique
    真的是太棒了👍👍👍
  • 洪福利
    👍👍❤️
  • Ming-Chi Hung
    Handy 辛苦了.
  • 黃介佑
    苗栗的乙順倉儲工安事件
    教育部體育署懲處黃郁婷
    台中虐童案
    還請委員多費心
  • Emily Yen
    我也不認同
    台灣現在的狀況真的不適合再轉彎了
    這樣變相剝奪父母的代理監護權
    孩子是獨立的個體那應該要轉彎再找法條或對父母勸說放棄監護權
    而不是這樣硬轉髮夾彎
  • Yiham Peng
    結果媽媽回來接手爸爸的工作
  • 莊旭
    老實說 國籍不在台灣 返國剛好而已 但如果幾乎出生後就在台灣 差國籍 而且是父母的問題 真的於心不忍
  • Alexi Chen
    心中有愛
    社會便有愛!!
  • 林佳瑋
    太棒了!!!!
  • Eisen Chien
    辛苦了~
  • 塵萎妲
    邱委員辛苦了!
  • Creisalt Koniiatiz
    讚啦!委員辛苦了。加油。
  • 曾信勳
    暫緩驅逐留下讀高中,
    然後再暫緩驅逐留下讀大學?
    接下來再暫緩驅逐留下讀研究所嗎?
    總有要回印尼的一天,
    晚點回去重新習慣另一個環境,
    不如早點回去習慣新環境。
  • 林健華
    感謝委員感謝時力 台灣有你們真好
  • 黃尚萱
    為了僑生加分才想留下來吧==
    一堆理盲濫情的
  • 火花羅
    劉律師真的是律師界的聖者XD
  • Oh Yeh
    我眼中的時代力量困境一直都是太理想,過於理性與就事論事,所以民進黨粉絲說你們暗藍,國民黨支持者罵你們小綠。大概也因為會支持這樣政黨的人過於少數,因此時力趨向邊緣,不把意識形態放在第一位,每個人的理念不可能一致也造成內部裂解。

    今天印尼高中生源自於家庭不選台灣國籍,父親犯罪要被遣返,這固然令人惋惜與同情。但是如果說時代力量原本理想的路線沒辦法走下去,不是把法律放在第一位,走向人情凌駕法律,甚至出現關說的味道。

    欸不是,這跟民進黨國民黨哪裡不一樣?那我投你這個不會贏的幹嘛,我投他們起碼還會有跟著贏了的爽感= =

    堅持理念無法壯大,昧於理念既有支持者失望。悲傷。

    大概時力這樣訴求理想的政黨,注定要毀滅吧。起碼這個事件之後我還真不知道為什麼要再投你們了。
  • 翁芷芸
    委員,您身為一個立委,這樣理盲濫情,好嗎?
    每一個從小到大都在臺灣長大的小美、小明都這樣要求,這樣大開後門,以後遇到這種,不管哪裡的留學生,我們都比照辦理嗎?

    我們是國家,不是慈善事業體,一個法治的國家,身為一個現任立委的政治人物,應該以人民權益、福祉為優先考量,監督不公不義、濫權、怠惰的政府機關、為人民發聲。

    對於她們家庭面對的困境,應該引導她們透過正當管道爭取留在台灣的方法,或者應該告訴她們,台灣法規就是如此,請他們尊重本國法規。

    這樣開大開後門…完全的因人設事,跟那些令人詬病的老屁股政治人物有什麼不一樣?
    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這種為特定人士開後門的行為,不論誰做,都一樣…令人憎恨、討厭!
  • 蔡惠婷 新竹市議員
    太好了,終於有圓滿的結果
  • 邱顯智
    不用回印尼了!移民署開會決議:三姐妹可續留台灣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2-16/711043
  • 邱顯智
    印尼三姐妹面臨遣返...中山女高生陳情徐國勇 移民署開會結果出爐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6102928
  • 邱顯智
    年後某日,在辦公室開會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