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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kuanbiling), 高雄市。 109,481 個讚 · 18,622 人正在談論這個。管媽LineID:@kuanmom Line連結:https://goo.gl/lLBeUg 管媽親自服務時間: 每周六早上9點半至12點 內惟服務處 (九如四路1097號07-53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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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滲透法有反紅媒行為 今天表決時代力量提案的第七條之三,民進黨投票反對,我發言時指出,民進黨投票反對並不表示本法沒有處理反紅媒,反滲透法罰行為不罰身分,因此受滲透的傳播行為納入規範的修法策略,反對的是紅媒行為,不是去定義誰是紅媒。反滲透法對於紅色滲透利用大眾傳媒進行助選、傳播假訊息妨害選舉罷免等,都有納入處罰。 民進黨的立法策略是採用最小侵害的民主核心事項作為規範的範圍,只規範政治獻金、公民投票、遊說、集會遊行、妨礙選舉五個項目的違法行為,以建立一個捍衛民主核心的一種最基本的防衛體系。這個立法策略跟目的是在經過深思熟慮後所做的決定,目標就是要讓台灣既能捍衛民主,又仍然是一個活潑的、充分自由的民主國家。 時代力量提案內容有關紅媒的管制,反滲透法是聚焦在選舉罷免的防衛範圍,有加以規範。… 更多
包括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助選、散布謠言、傳播不實之事妨害選舉,這些在反滲透法第四條、第三條、第七條與第八條,都包含在內,完全受到反滲透法的規範。 這也就是說,時代力量提案第7-3條的第二項,其發生在選舉罷免的範籌,完全可以處理。
至於第一項規定受紅色滲透之人不得經營媒體的部分,則不符合本法的結構,
反滲透法是將五大範圍相關的原法律「已經明定」的「違法之禁止行為」拿來加重其刑,這是反滲透法的立法結構,上述第7-3條第一項,在廣電三法並未明定,因此不存在原法律已經明定的犯行,可以拿來加重其刑,因此未被納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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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ng Kuan Yeh
    既然妳提到了集會遊行,那民進黨的集會遊行法呢?我以為民進黨團過半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