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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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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平權未竟之路,守護跨國伴侶權益」
 
2019年5月17日,台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也就是同性婚姻專法,一年多來,超過 3000 對同性伴侶順利結婚,能夠享受婚姻保障的權利。
 
然而,依然有一群人,沒辦法跟大部分人一樣可以結婚,他們是跨國同志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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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不因性別而有所差異,當然,也不會因國籍不同而有所影響,然而,當初在設立專法時,因為種種角力之下,很遺憾並未將跨國伴侶的權益納入法規,造成許多跨國同性伴侶受到影響,也留下缺憾。
 
今年,因為疫情因素,讓許多跨國同性伴侶必須分開。原本,外國籍伴侶方會透過免簽入境台灣,等簽證期限到了之後回到原本國家後,再入境台灣的方式,待在台灣與伴侶一起長期生活。
 
但是,今年台灣因應疫情取消免簽簽證,讓許多原本長期共同生活的同志伴侶,被迫分隔兩地。
 
現況下,他們只能登記同志伴侶註記,或者在第三地登記結婚,但是,他們明明跟已結婚的同志配偶並無二致,只是因為無法在台灣結婚,而沒辦法被承認是配偶。因此,也無法藉由我國配偶的身分入境及居留台灣,分隔兩地,不知什麼時候可以相聚。
 
去年通過的七四八專法,並沒有處理跨國婚姻,以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的問題;因此,想要在台灣結婚的兩人,依現行的法規,雙方的母國「都必須承認其婚姻」。
 
然而,目前全世界只有 29 個國家承認同婚,亞洲區更是只有台灣這個國家。若台灣人民跟來自同婚未合法化國家的人民交往,就無法在台灣獲得婚姻保障。
 
這週六,台灣即將舉辦第 18 屆同志大遊行,在遊行舉辦之前,我希望大家一起關注,台灣在同志族群婚姻權益的保障上,距離真正的平權,其實還有一段未竟之路要完成。
 
時代力量也會盡早提出跨國同婚的修法版本,保障跨國伴侶能夠平等享受婚姻保障的權利,讓分隔兩地、無法結婚的困境獲得解決。
 
生而為人是美好的,每個人都是最「美」的存在。
希望今年的「成人之美」,能夠真正成就生命中的各種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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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Wei-yu Chang
    不太能認同委員您的說法(或是時代力量的看法)。
    如果我們把婚姻的部分在侷限一點,它其實就是一張契約書,分配雙方權利義務。
    … 更多 而且疫情爆發封鎖邊境,不是針對同婚,而是針對無本國籍的外國人(持居留證也給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