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頁
王婉諭。 127,511 個讚 · 11,681 人正在談論這個。「我們一起勇敢,照亮孩子的未來」 立法委員 王婉諭
貼文
「防疫照顧假,到底支不支薪?」
要求教育部回函更正,不要抹煞體恤勞工的美意!
 
上個月底,各黨團在討論紓困條例候,針對「延後開學14天配套的防疫照顧假」,因不可歸責於勞工,亦不可歸責於雇主,時代力量黨團也建議,防疫照顧假的勞工應納入補助對象。
 
針對防疫照顧假是否支薪,最終決議以「鼓勵」方式,若企業給予有薪的防疫照顧假,將享有減稅優惠,讓企業擁有自主彈性。
 … 更多
但先前我們針對開學後的防疫照顧假質詢教育部後,教育部的相關回函卻載明「防疫照顧假不支薪」,這顯然與先前的討論決議衝突!
 
今天我也分別帶著此問題到衛環委員會、教文委員會,質詢勞動部長與教育部長。
 
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當場看到此份回函時,也一時尷尬笑了出來,當場說明勞動部還是鼓勵企業主動給薪體諒員工,讓政府從租稅優惠上給予雇主獎勵,「其實這樣直接寫不支薪,跟我們原來的鼓勵方向有所違背,勞動部會主動發函,也提醒教育部把原本的正向鼓勵加上去。」
 
而教育部潘文忠部長也坦言,公文部分確實過度說明,應該回歸勞動部的修正解釋,尊重企業自由、鼓勵企業支薪。
 
然而此份公文教育部已發到各級學校,我們也當場要求,未來一定要發文補充,也呼籲各部會之間應該多溝通,避免類似這樣的政策衝突再次發生,才不會抹煞了當初朝野立委及政府各部會希望體恤勞工的美意!
 
☑️備註:
 
《紓困條例》第三、第四條
 
第3條第5項:「因依第一項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致影響其生計者,主管機關應依社會救助法及相關法令予以救助。」
 
第4條第1項:「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依前條第三項規定請假期間之薪資,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其給付員工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亦同。」
圖片
留言
  • 王婉諭
    質詢勞動局長: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YBdlPPVLR4

    質詢教育部長:… 更多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lLfPWd9I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