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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運毒的最高刑法是死刑,但如果運毒者是智能不足者呢? 2009年,一名21歲的馬來西亞印度裔男子納根在入境新加坡時,被發現身上藏有42.72克的海洛因,最終被判死刑。根據診斷,納根不僅被認定智商為IQ 69(低於常人85至115的平均智商),同時也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 這些診斷狀況意味著這會影響、左右納根當下的判斷,即他或許不清楚自己「正在運毒」,也不一定了解運毒將會為他招致什麼「嚴重後果」。
*以上節錄自內文
留言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一再強調,不是法院不採信鑑定結果,而是法院認為行為能力欠缺是可以透過思考補足的是奇怪的論點。
    另外,受脅迫雖然不是法律上的必減,也是得減,是法院量刑的參考,無論是正常人或行能力欠缺。
  • Yang Henry
    @{Sonar Hung} 這個是根據文中提到的報導,如果是被脅迫,一般人需判死,而弱智者就不用判死?縱然犯罪發生他的行為能力表現,比正常人還要更好,也一樣算弱智嗎?
    他有沒有能力判斷,這是關鍵所在,不能由單方面來認定,當兩方意見相悖時,就不能說對方說的就是錯的,要找到雙方都能認可的公信單位與檢測方式,來做專業的鑑定。
    法律講的是證據,所以當要以嫌犯是弱智來要求法院免除其刑,就必須找到法院認同的第三方公信單位,以法院認同的方式來鑑定,在這件事中他的行為能力表現,是否是符合法律上認定,免除其刑的弱智行為能力的表現呢?
    如果,鑑定發現他在這件事情上,他的行為能力表現,與正常人無異時,縱使他符合一般弱智的判定,但他一樣不能免除其刑。就和精神病患在犯罪時,鑑定結果在犯罪行為發生時,他的精神狀態是清晰正常的,縱使他長期都領有精障手冊,也是必須視為正常人來論罪。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即使是正常人,受到脅迫運毒,有多少人會選擇自首?不管是脅迫或是利誘,他有沒有能力判斷?
    真的不想離題。法院可以不採信鑑報告,而不是自行認定智能障礙者深思熟慮就能跟正常人一樣。
  • 曾易閔
    @{李文文} 文 太帥ㄌ...
  • 陳柏均
    @{張佐榮}
    美國兩次出兵伊拉克,第一次是幫助科威特復國,我認為這是對的。

    第二次事實證明師出無名,所以我認為是錯的。

    至於阿富汗,你不知道他們原本希望美國人留下來對付塔利班嗎?

    美國的軍事行動是對是錯,我可以依我的一致標準來評斷,那你的一致標準是什麼??
  • 陳柏均
    @{李昭賢|100012278281143}
    我又不去新加坡,新加坡要怎麼鞭我?難道跟中國一樣,派特務跑去國外綁架中國人嗎?

    想必你最支持這種不講道理的法律,難怪我不過是批評新加坡法律不講道理,你就把我的言論認定成「支持犯罪」呢!🤣
  • 李昭賢
    @{陳柏均} 新加坡政府會先鞭你,
    我守法不用鞭,
    你支持犯罪啊~
    鞭你剛好。
  • 陳柏均
    @{李昭賢|100012278281143}
    如果不講道理可以稱為公正,那古代的帝王立下的王法也很公正,你也不需要享受什麼民主跟言論自由。

    我相信你一定很享受因為講了批評政府的話被鞭刑吧。🤣
  • 李昭賢
    @{陳柏均} 新加坡法律,公正。
    你會怕哦~ 🤣🤣🤣
  • 陳柏均
    @{李昭賢|100012278281143}
    我很怕被栽贓冤罪,所以我這輩子絕對不會去那些法律不講道理的國家。
  • 李昭賢
    @{陳柏均} 一起面對啊~ 🤣🤣🤣
  • 李昭賢
    @{陳柏均} 你也是,一起啊~ 🤣🤣🤣
  • 張榮
    這首歌送給你希望你喜歡
  • 張榮
    @{陳柏均} https://youtu.be/iHbdSa0vOWE
  • 張榮
    @{陳柏均} 那美國對阿富汗伊拉克時發動戰爭理由是?你認為合理?你有譴責還是那時你還再包尿布,你塔綠標我可以諒解
  • 陳柏均
    @{張佐榮}
    塔綠班的綠標是什麼我不知道,你喜歡講塔綠班儘管講,反正那是你的言論自由。
  • 張榮
    @{陳柏均} 雙標好過塔綠班的綠標
  • 陳柏均
    @{張佐榮}
    我的祖先不想當日本人,我也不想。

    我受的教育讓我知道:侵略者總是有理由把發動戰爭的行為合理化。

    我還知道,你就是個雙標仔。🤣
  • 張榮
    @{陳柏均} 你的祖先想當日本人,當了慰安婦,你因該覺得很光榮,好讓我跟日本大哥哥說讓你入籍日本,做個堂堂正正的皇民
  • 陳柏均
    @{張佐榮}
    當年你的中國祖先不自量力,害你當不成日本人,想必你很氣憤對吧?🤣
  • 張榮
    @{陳柏均} 是阿,你想當日本狗跟美國狗還要自備狗糧
  • 陳柏均
    @{張佐榮}
    對啊,當年的中國人就是不自量力,才生出你這個想當日本人的中國人。🤣
  • 陳柏均
    @{張佐榮}
    你想當日本人早說嘛!我不會阻止你喔!🤣
  • 張榮
    @{陳柏均}做人不要不自量力,又愛逞匹夫之勇口舌之快,被打真的是剛好,快叫美國爸爸出兵維和俄羅斯,你們會拍手叫好,可惜美國爸爸眼中沒利益的事是不會幹的
  • 張榮
    @{陳柏均} 想當你們日本大哥哥
  • 陳柏均
    @{張佐榮}
    假使美國人沒有打敗日本,今天你就是日本人了。

    我相信你一定很想當日本人,所以才那麼支持俄國打烏克蘭吧?🤣
  • 張榮
    @{Bill Peng|pengshuaiyun} 他們講別人雙標,他們是綠標,塔綠班的標準
  • 張榮
    @{陳柏均} 我欣賞蔡英文拉舔美國爸爸,又愛日本大哥哥
  • 陳柏均
    @{Bill Peng|pengshuaiyun}
    我努力地依照同樣的標準來看事情,但願你也能努力做到,謝謝。
  • 陳柏均
    @{張佐榮}
    照你的標準來看,你一定很崇拜投降日本的汪精衛吧?

    他為了不讓中國百姓受苦,甘願當日本人的傀儡政權喔!

    可惜忘恩負義的中國人,竟然罵他是漢奸呢!🤣
  • 張榮
    沒有實力,就別逞匹夫之勇,換來的是人民百姓受苦受難。
  • 張榮
    @{陳柏均} 大國之間沒人再跟你講道理,比的是實力,美國打別人就是維和,你怎麼不譴責一下,逞匹夫之勇換來就是挨打,西方民主國家每個都跟你一樣口頭聲援,對烏克蘭有幫助嗎?
  • 張榮
    @{陳柏均} 沒能力就別浪費口水,狗吠火車
  • Yang Henry
    再次強調,很明顯法院是要求證明嫌犯在這件事情犯罪發生時,他的行為能力究竟有沒有符合弱智的表現,而不是因為他有弱智的證明,就代表他在這件事情中,他的行為表現能力也一定是弱智的。
    這是涉及的是重大犯罪,所以不管他是否通過一般的鑑定,法律的重點在本次的案件中,嫌犯的犯罪行為行使時,是否符合弱智的表現?法院要的是證據,能夠證明這次這個犯罪行為,他的行為能力是符合弱智的,至於他平常其他時候,他的行為能力是否符合弱智的表現,那個只是輔助的參考而已。
    就像精神病患殺人時,他是很清楚瞭解到自己在殺人,還是有幻聽幻覺而去殺人,跟這個精神病患是否持有精障手冊,就能認定他殺人時,精神狀態是異常的。
  • Yang Henry
    @{Sonar Hung} 韓俐穎指出雙方會出現這樣的落差在於新加坡法律採用了更高的標準,即:納根不僅要證明自己有智能和社會心裡障礙,還必須證明這些障礙會影響其推理能力和生活功能。
    既然法律如此規定,就不能說法院不接受鑑定。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不管是智能障礙或年幼,有人代勞,有人引導,不必獨力思考判斷的事,很難嗎?
    鑑定是專業鑑定人,不是法院。
    新加坡法院不是否定專業鑑定人的鑑定結果,而是認為智能不足者深思熟慮的品質可以和正常人一樣。在這個前提下,如果對未成年人也一樣,也可以認為深思熟慮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和正常人一樣的思考品質,等於推翻了法律對不完全行為能力者的保護,那麼這些條文不如乾脆拿掉算了。
  • Yang Henry
    @{Sonar Hung} 買票通關是不難,但對於一個弱智者而言,也一樣不難嗎?
    首要要看的是他在事件中行為能力的表現,是否為弱智者能夠做到的?這才是重點。
    如果,他的行為能力表現,都和正常人無異,甚至於更好,那智力不足就只因為他有智力不足的證明嗎?
    新加坡法院就是認定他的行為能力表現,在整個事情上,沒有任何異常,當一個人的行為能力表現上,表現出的能力完全正常,而且也表現的很好時,此時在這個行為能力上,他就不能說是弱智。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買票通關都不難,更何況有人安排。
    所以行為能力也是量刑依據不是嗎?
    所以是否欠缺行為能力需要專業鑑定不是嗎?
    這篇文章講的不是鑑定結果錯誤,而是是法院認為即使智力不足,行為人也是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會做這種事。
  • Yang Henry
    @{Sonar Hung} 如果,他是沒有行為能力,那他是怎麼通過海關的查驗而出國的?他又是怎麼買票的?如果他都能夠自己獨立完成,而且海關也不覺得他是弱智,那撇開他的弱智標籤,單獨看他的行為能力,他與一般正常人有何不同呢?
    法律為何不處罰特定的人呢?並不是在於他的身份,而是因為他沒有行為能力,但如果有行為能力時,那不管他是否是弱智或精神病患,皆無法免去其刑責。
    國外也常有小孩就能讀大學,自閉症患者,他們的記憶力和數學能力,常常還遠超過許多正常人。所以,判定的標準,要回到事件的本身,從嫌犯的整個犯罪經過,還有他當時行為能力的表現是否正常,這些才是法律應當要判定,嫌犯是否符合免除刑責的要件。而不是因為他是小孩或他有弱智證明,還是近來很流行的精神診斷證明,就能直接當免死金牌。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這篇文章不是要討論行為能力鑑定,而是對無行為能力者的處罰。
    思考一下:假設一個智力如5歲的成人,換成12歲的未成年人,結果會不一樣嗎?
  • Yang Henry
    @{Sonar Hung} 但是若上述疑問不能解決,很難讓人信服他是弱智 。
    由於就像我第一篇留言提到的,這篇報導所提供的資訊不完整,也過於片面,所以針對這個案件,在這裡無法討論出結果,誰是誰非無法比較正確的去認定。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所以才需要專業鑑定,而不是主觀認定他就會假裝。
  • Yang Henry
    @{Sonar Hung} 不因他是什麼樣的身份,而就先有了主觀的價值認定,法律是講求證據的,讓證據來說話。
    上面我的留言,問了好些問題,先回答了再來說。這不是在市內搭車。這是跨國移動,沒有護照怎麼能搭乘呢?出境也是有海關的。購票那不是像在搭公車還是火車一樣,不需要證件就能購票的。
    弱智,若他什麼都不懂,他是怎麼通過海關的?弱智表現在行為能力上,很明顯就能發現,然而單獨一人跨國移動,任誰看見都會起疑攔下的。
    如果,真的都是他單獨一人,能夠正常完成這些程序,而且通過海關查驗也對答與行為的表現都很正常,這樣縱使是弱智,但他只是輕度的弱智,就像新加坡法院的判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而不是完全不知道。
    若有人帶他一起出來的,那就要詳查那個同行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教唆或是欺騙,並教導弱智者如何通過海關的。查出來就直接能否定是弱智者自己幹的。
    不是冠上了弱智,就代表他一定都不懂都不知道。就像精神病患一樣,他也不是什麼事情什麼時候,都搞不清楚。人們往往因為對有貼上這樣標籤的人,就主觀的先認定了他們是沒有能力辦到的,所以就認定要無罪判定。而投機者還有犯罪陰謀者,就找到了漏洞。
  • Sonar Hung
    @{Yang Henry|1428070186} 不應該由法院證明被告清白,而是應該由檢方證明被告有罪。
    本案的爭議點不在被告有罪無罪,而是對智能不足以認知自己行為的被告處以唯一死刑是否妥適?
  • Yang Henry
    @{鄭宇喬|100006451665857} 十年的時間,沒有獲得任何的證據,沒有證據如何證明他是清白的?
    毒犯的確不是智障,但十年的時間什麼都查不出來,那卻要法院去認同他是清白的,?
  • 鄭宇喬
    運毒的是智障不代表毒梟是智障
  • Yang Henry
    如果嫌犯真的是弱智殘障,那他為何會有毒品?又為何會運毒?他怎麼有護照?還有誰買的票?應該有人帶他一起來,那個人呢?
    如果,他搞不清楚這是運毒,那是誰在何時何地把毒品放在他身上的?馬國人權人士,應該去要求馬國政府去調查清楚,2009至今這麼多年了,都沒有結果嗎?如果能證明是有毒犯欺騙他帶毒品,他自然就不會被判死刑。
    另外,要討論一件事,請完整敘述事情的經過,都只是片段的敘述,同時幾乎都是人權人士,嫌犯家人都說詞,沒有警方的完整說詞,也沒有其他第三者如新加坡或馬國主流媒體當時的新聞報導,這樣根本無法正確的來討論。
  • James Fan
    @{萬崇仁|100004852337197} 台灣以前也是死刑 … 那時當飛機要降落時都會廣播警告在台灣運毒是會判死刑 ~ 聽了好感動!
  • Sonar Hung
    @{蔡叡廷|100000230966741} 換個方式來說,如果是利用小孩運毒呢?
    如果法律認為行為能力欠缺不能成為減免刑責的理由,何不直接廢除無行為能力者和不完全行為能力者的相關規定?
  • 蔡叡廷
    @{Sonar Hung} 一開始的智障運毒可能是真實的,但一旦開了先例,不說真智障運毒的人數會提升,也有可能會出現非智障被抓後為了脫罪而裝成智障,進而出現先想辦法拿到智障相關證明後才開始運毒的假智障
  • Sonar Hung
    @{蔡叡廷|100000230966741} 行為能力鑑定是醫學問題;可責性是司法問題。
  • 蔡叡廷
    @{Sonar Hung} 但是這是後續的可能漏洞
  • Sonar Hung
    @{蔡叡廷|100000230966741} 假裝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這篇文章探討的不是這個。文章內容也沒有提到法院認為是假裝,而是認為智力不會影響判斷。
  • 蔡叡廷
    所以這種事本身是要阻止靠裝傻的假智障決定去運毒的人
  • 蔡叡廷
    @{Sonar Hung} 那這就有一個問題出現了,這個iq69的是不是已經發現iq評測的計分規則而考出了相對的低分
  • 蔡叡廷
    @{Sonar Hung} 智力測驗其實根本無法準確的測量一個人的智商,簡單的舉例就是考零分也是需要有考100分的實力的
  • Sonar Hung
    @{林聖章} 照這個邏輯,似乎對你來說更好的做法是撲殺智障者。
    相反地,既然利用智障者運毒,毒梟會在乎他的死活嗎?死了不是更讓毒梟樂得減少成本?
  • 林聖章
    兩害取其輕。
    若是放縱販毒者採取這模式,那他們就會嚐到甜頭;用嚴厲的手法,以斷了他們的念想反而是好的。
  • Yang Henry
    據《The Star》整理,回到2009年,當時約21歲的納根在新山(馬來西亞南部、臨近新加坡)工作。納根的父親當時需要動心臟手術,他想跟一位名為「K」的人借馬幣500令吉(按照2009年匯率,約為新台幣5,000)。K當時提出的交換條件是要讓納根幫他帶一些「東西」去新加坡。納根當時並不願意,不過卻被K威脅若不服從,就要傷害他的女友。最終,納根就在脅迫之下,帶著毒品入境新加坡。
  • 余邦
    大部分人智商可以後天培養

    智商69跟教育普及率
    或是
    沒因材施教有關

    看看台灣8+9
    不覺得大部分智商都很低(尤其年輕的)

    有些年紀看開的金盆洗手的
    沒覺得他們智商就變高了

    智商 有一部分是後天學習的
    只是每個人適合的學習方式不同
  • Chwen-Ching Wang
    在台灣,法官混吃等死,仗著終身職每天貪污,殺幾個人都可以無罪
  • 邱奕昌
    這那有什麼錯?跟台灣一樣,有精神疾病就可以免死刑一樣嗎?
  • Jeng Wu
    嗯嗯,跟台灣找藉口不當兵的有87分像
  • Thomas 吳永宜
    Your (this) article is even lower in IQ.

    If those “low IQ” Malaysian customs, immigration and excise departments and AADK, do their job and stop those drug traffickers before they reach Singapore, none of this will happen.

    Or perhaps just like Taiwan variety of different kind of drugs are easily available to the adolescent on the streets?

    I suggest you to write an article on how serious are drugs abuse on Taiwan too.
    "尚有教化之可能?"
  • 李恆生
    出國在外不要幫任何人帶行李或物品免得遭陷害。這個男主角有可能是販毒集團的戴罪糕羊轉移目標用的。
  • 高紅梅
    奇怪,新加坡判死刑怎麼沒人嘴了
  • L Hung Hung
    看看台灣真好 立院老菸槍 寶貝兒子 運毒能全身而退 特權 特權 特權 特權 特權 特權 美麗台灣 官爸爸 隻手遮天 關說 👎👇🤣
  • 張榮
    這在法律很難認定,如果不判死刑以後所有毒販被抓都裝智能不足又是幫毒販開了個巧門
  • 陳卯毛
    我這樣講啦
    一旦今天他逃死了

    那麼以後那些毒梟就會認為
    只要讓那些弱智、身障的人來運毒
    既不會背上人命 還有機率賺大錢
    這個口子一旦撕開了 新加坡就會有許多家庭淪陷了

    今天你認為他很可憐 但是同情他就代表了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家庭的破裂
    犧牲一個人還是犧牲很多人

    依照政府的立場 自然是要救大多數的人

    但我認為 應該要從販毒的根源滅絕才對
  • Yang Henry
    @{Sonar Hung} 納根並不是不知道自己在運毒,而是受了脅迫,如果他是受了脅迫,入境新加坡時就應該要主動跟海關自守,被抓到了就來不及了。
  • 陳柏均
    中時、聯合臉書上的酸民認為,無論有什麼理由或隱情,只要運毒就唯一死刑是很好的制度。

    有趣的是,同樣的一群酸民,對於普京攻打烏克蘭,卻可以幫他找一百個理由,就為了正當化普京發動戰爭的行為。

    假使戰爭是一種惡,那麼發動戰爭的人就是做了壞事。

    酸民們認為做壞事無論什麼原因都該被懲罰,卻為做壞事的普京辯護。

    如果這不叫雙標,那什麼叫做雙標?🤣
  • 張文榮
    台灣必須學習新加坡死刑正義,監獄出來一條好漢繼續毒品。
  • 蔡尚峻
    納根當時並不願意,不過卻被K威脅若不服從,就要傷害他的女友
    納根.......有女友
  • 紀春生
    一樣死刑啊,不然?
  • Jay Wang
    毒蟲危害社會
    死不足惜👍🏻
  • 張元懷
    新加坡很棒
  • 陳皮梅
    要跟新加坡學囉
  • 王武文
    跟某鬼島的司法完全不一樣
  • Chuck Yeh
    十多年前也有一位澳洲人持醫療處方簽的嗎啡還是大麻,只是在新加坡轉機沒入境就被抓起來判死刑,當時鬧到澳洲總理也去關切但也無法改變判決結果。台灣之前也有大學生傻傻的被騙去東南亞運毒,或是被人騙托帶行李被抓,都要小心不要輕易觸法。
  • 蔡陰紋
    來台灣免驚
  • 郭哲遜
    在台灣做了壞事被抓到後之後,智力都會掉到零,法官也就信了
  • 王傑
    好濃的歧視
  • Randy Yeh Randy
    哪裡判的輕就會成為犯罪天堂
  • Rodney Wong
    趕快來台灣吧~~~新加坡是很危險的。
  • Fang Chuang
    本國很多要求廢死的人都是主張"死刑為不可逆的傷害",有可能使被錯判的人受無妄之災,卻演變成許多大惡之人的溫床。如果今天有一個例子:智力低下者販毒無罪,這樣只會讓那些毒梟去利用這些人來獲利,因為他們智力低下,報酬正常也不會太高,那些操控他們的因此獲利比以往更豐,而且派出去的人也不用承擔死刑。這種狀況只會跟台灣(中華民國)越來越像 ,犯錯的人輕判,殺人只要假裝悔過大多都有教化可能,過不到10年就放出來。而受害者家屬只能苦往心裏吞,因為殺人者早已脫產並且與其有關之人不願負起相關責任。美國在賠償這塊就好很多,倘若確認是犯案後轉移之財產,會將其追溯回來並且視情況判決給被害者,雖然說多多少少也會有成功規避者,但相比台灣(中華民國) ,之前八仙塵爆索賠無門,一出事就脫產的這種惡劣情況,確實是優異不少。
  • 萬崇仁
    台灣該學一學,在新加坡没有“可教化”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