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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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5-27 13:49
『 別再用臨時會來凌遲憲政體制
濫開臨時會 國家搖搖欲墜 』 台聯立院黨團 新聞稿 2014/5/27 馬總統執政六年來,立法院經過十一個會期,已經召開了十次臨時會,每次臨時會所審查之議案,其目的只是以多數暴力,強推國民黨所要通過的議案,對此台聯黨團表示強烈的反對,並且不能接受國民黨把立院的「臨時會」、「常會」或「延會」不分性質,亂開一通,破壞了國家根本的憲法體制。… 更多 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委員表示,自1948年立法院第一屆第一會期至2008年第六屆為止,長達半個世紀多,立法院總共也不過開了10次臨時會,且臨時會所討論的議案都以突發性、緊急性及重大性事項為原則。但馬總統執政六年來,第七屆、第八屆立法院至今,已經開了10次臨時會,如果加上本會期這兩次,共開了12次,臨時會次數和常會一樣多,且所提出的議案大都不符合臨時會突發性、緊急性及重大性之原則,等於把立法院臨時會當成常會來開,完全違背憲法精神。因此,台聯反對立法院濫開臨時會。 葉津鈴委員則認為,立法院一年二會期,每會期四個月,必要時得延長,這是憲法對立法院「常會」制度性的保障。目的就是要讓行政團隊得以利用立法院休會期間,專心處理政務之外,也能讓立法委員能回到選區,了解選區需要為選民服務,或者用來充實自我的問政能力,以不負選民之付託,但是現在執政黨將臨時會當常會來處理,毀壞憲政制度的設計,難怪現在的官員常常說出不近民情的話,讓人民對執政團隊失望的罪魁禍首,根本就是執政黨自己。 周倪安委員強調,從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立法院臨時會,依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行之,並以決議召集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來看。所謂「特定事項」之隱藏要件,法理上當指「突發性、緊急性、重大性」之「非延續性」議案。換言之,如非屬「突發性、緊急性、重大性」之「延續性」議案,只要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條所定,於每次會期屆至以「延會」處理即可解決,實在沒有召開臨時會之必要性與正當性。 把立法院的「臨時會」、「常會」或「延會」不分性質,亂開一通,其目的只為了強推國民黨所要通過的議案之外,就是為了美化執政數據,以紓解人民對執政團隊效率不彰的不滿,但這樣的作為,卻破壞了本已搖搖欲墜的憲法體制。 http://goo.gl/hvoBP5 #台聯 #台灣團結聯盟 #台聯立院黨團 #賴振昌 #葉津鈴 #周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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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一天8小時,工作做不完要加班,現在是要改成一天12小時嗎? 就是想要在11月那個什麼會之前讓服貿過,馬卡茸可以去向習近平邀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