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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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3-02 21:49
【#水土保持計畫審查
#應資訊公開與公開審查】
 
我關注的環境議題之中,許多的開發案都與水保審查有關,比如永揚掩埋場、龍崎掩埋場、馬頭山掩埋場、陽明山保護區解編等等。這些案件之中,常見一種荒謬情況:開發單位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提出的資料與水保審查的資料有落差,甚至缺少資料,卻還可以通過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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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陽明山保變住6-6為例:該案在前陳水扁市長時代通過環評,挖填土石方挖為25萬方,馬英九市長時代水土保持計畫確變更為58萬6667立方公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地方政府的水保審查怎麼可以讓開發單位通過環評之後,再擴增挖填土方的規模?在龍崎掩埋場的案子裡,我也發現開發單位欠缺詳盡「邊坡穩定驗證資料」。
 
會造成這種狀況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相較於環保署與內政部的相關審查,都有資訊公開、開放民眾參與,水保審查並沒有類似的機制。因此,就算有錯誤資料或是程序有瑕疵,水保審查很難受到社會的監督,通常會等到通過之後,才被外界注意到問題,引發長期的抗爭。
 
我上任之後向農委會陳吉仲主委反映這個問題,陳主委立刻請水保局長到辦公室來討論。今天中午討論過後,局長了解問題的癥結所在,也達成一個共識:希望在未來,如果有開發規模需要進行環評的開發案,水保審查原則上也應該要資訊公開、推動公民參與。要促成水保審查資訊公開,還需要修法的工作,我會持續努力來推動。
圖片
沒錯!越公開越能還政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