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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901347002776 時間:2019-12-20 09:00 發布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 為配合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第23條第2項修正有關一般替代役役男放假1日以連續24小時計之規定,考量法規一致性及役男權益之維護,爰刪除替代役役男請事假按時數請假累計8小時折算1日之規定,以更符合實務請假管理運作。 |
「您好,您所看到之訊息係為本署發布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7條,刪除替代役役男請事假按時數請假累計8小時折算1日之規定,… 更多而役男榮譽假部分,仍依據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規定,役男榮譽假以小時核給以小時放,惟累計8小時可折算1日,故您服勤單位如同意您以小時核給之榮譽假累積至8小時後再請放,則您可依規定以8小時榮譽請放1日,以上說明,如仍有疑義,可直接撥打本署0800491022免付費電話轉分機357洽詢,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