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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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6-25 14:27
一個為了海洋保育之名而成立的組織,原本是好事。
但一個沒有組織再造的全面思考,
在爭取多少算多少的妥協下,
造成事權更分散,
而且在既有行政本位的文化,
出事以後恐怕變成互踢皮球。 管魚,
主管機關卻是漁業署,
漁業署讓魚被抓光再丟給你海洋署保育署,
等人家抓光再保育嗎?
而且「野動法」,「漁業法」法律的主管機關還是農委會?… 更多 未來海洋汙然還要在「汙染管制署」外另架構一群人管,
疊床架屋事小,
河川汙染給「汙染管制署」,
汙染流到海洋就換「海洋保育署」,
到時候就怕河川,海洋主管機關互踢皮球。 一個「海岸法」,
陸地上是「國土管理署」,
海域是「海洋保育署」。
這要怎麼管理呢? 這樣的組織改造,
這樣的「海洋保育署」把所有原本統一的事權都切割破碎,
把原本的單一主管機關都變成跨機關管理了。 這樣的海洋保育署的確令人擔心,
特別行政本位文化,互踢皮球啊!
好扯喔 難怪每次遇到事情政府部門都在推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