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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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18 19:15
今天在議場上,宏陸看到一個視立院如無物的天龍官僚,問兩岸司法互助情資交換的具體辦法,得到跳tone的一句話「我會請教邱太三部長以後會怎麼做!」質詢財產來源,卻聽到傲慢的一句回覆「我不需要解釋,就是正當來源!」。 羅瑩雪部長作為律師背景出身的法務部長,對我國憲政制度運作原則再清楚不過,應該明白自己必須接受立院的監督質詢,也有義務回覆國會對她的質疑。 答非所問又避重就輕,難道馬政府的閣員即將卸任就可以為所欲為嗎?這難道是一個法治國家的政府應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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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8 羅瑩雪 張宏陸 羈押法 兩岸司法互助 大馬案 司法法制 【立法院演哪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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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樓上所有鄉親的指教,宏陸會虛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