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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198605606924 時間:2020-02-28 14:30 永昌與都市改革組織、崔媽媽基金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勵馨基金會、台灣社福總盟、芒草心協會等NGO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 呼籲內政部應盡速依住宅法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以解決目前混亂租金補貼制度所造成「不需要者給補貼,需要的人卻補不夠」、「弱勢被迫續租違法房屋」等問題。 … 更多 根據105年12月23日修正之住宅法第11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於修法後兩年內,完成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蒐集、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方式的建立。也就是必須斟酌居住地區租金行情、所得、戶口數以及經濟社會弱勢者的負擔能力,以此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 永昌認為,在一年前就應依法公告,內政部時至今日乃付諸闕如,明明有委外研究報告,卻遲遲沒有後續,放任喊價式補貼繼續進行,地方政府補貼也是多頭馬車,為什麼?而眼前有八成的弱勢者未能申請到租金補貼,繼續住在非法、惡劣的住所,又是為什麼? 永昌要求內政部面對問題,重新盤點12萬戶租金補貼政策,應該是制定可負擔計算基準,達到資格條件者就給予補助租金,而不是被迫去排序!要讓真正弱勢者受到照顧,並且住得安心、安全! #打造友善的租屋環境也是實踐居住正義 #沒有人願意住在不安全的房子裡 #停止喊價式補貼 #過猶不及的政策快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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