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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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2-18 15:53
年金改革軍人部分需要謹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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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至2003年,第一次金融改革方案,又稱「二五八金融改革方案」。在二年內將金融機構壞帳比率降到5%以下,銀行資本… 更多充足率提高到8%以上。政府在第一次金改約花費近新台幣1.4兆元或曰2兆,用以打消銀行的壞帳,那些政客商人從銀行搬走的錢之呆帳。同時也通過「金融六法」來使金融業務鬆綁,容許金融機構跨業經營,有利於創新,亦鼓勵金融業合併,避免危機一再重演,促進金融體系穩定。

所以,台灣的年金改革應該廢除現行的所有年金,改採全民統一一種年金,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5歲即可每月領取一定量之金額的生活費,每個人領的都一樣,而另一部份就是採商業保險的模式,繳多少就領回多少,完全領的是自己繳的錢與政府無關。但現行所有年金廢除之後,政府需印鈔票(舉債)進行每一種年金的清算,這13種年金已經在領取者就按現在領的金額不改變領到終老,包括十八趴(維持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而現在還在工作者,則以其至今投保年資比例,計算其退休時要政府資付月退俸的金額,闢如現在有個軍公教年資才10年,若其依現行制度退休會有30年的年資,則在其退休之後政府就必需付其這10年三分之一的錢,一樣是遵行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

在廢除所有年金後,軍公教的薪資給付就能與年金脫鉤,從此就能大幅提高其薪水,闢如說政務官的薪水每個月多加個零,軍公教也就能加薪,或是用更好的薪水留用人才。現在蔡小英總統及其政府所主導的年金改革方案,至今看起來完全破壞了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也沒解決各種年金破產的問題,只是讓年金延後破產而已,然後要大家多繳少領延退,更嚴重的是政府信用破產,這真的會動搖國本,政府之前答應的就必須是不能有絲毫的打折扣。所以,政府當比照第一次金改,拿錢出來清算解決,而且把現行的各種年金全部廢止,就是把年金的錢坑(無底洞)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