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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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7-21 16:53
腳踏車禁騎人行道開始依法取締後,我在臉書上收到了許多網友的寶貴意見,坦白說,我們在政策上確實解釋不夠清楚,引起大家誤會。我常說,要建立認錯改過的文化,因此今天在這裡跟大家再說明一次。… 更多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未劃自行車道的人行道,都不能騎乘自行車」。在臺北市,我們已經設有超過300公里的「人車共道」人行道,只要人行道路幅2公尺以上,路口處有裝設「人車共道」的標示牌(如圖二左側),在這些人行道上,單車只要禮讓行人,依然可以通行。 至於民眾最關心的執法標準,現階段將會依法取締「騎樓騎乘單車」,以及「有劃設自行車道路段,卻將單車騎上行人行走區域」這兩項為主(如圖一),同時,我也要提醒行人切勿行走在自行車道上,以保障自身安全。 創造友善的單車環境,同時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這是我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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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騎腳踏車人的水準,通常都是騎機車亂鑽習慣了,騎腳踏車一樣亂衝,嚇到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