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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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779040940238
時間:2012-10-30 17:02
分享 管碧玲
規費法規定,政府行政規費只能以直接、間接成本計價。現在海撈人民十幾億,還魚目混珠不肯降價。我決定公開徵求報價。<br> 外交部一年印150萬本,請朋友幫忙報價,晶片護照一本多少錢可以做?
成本之外一賺倍的話 降價不會降到廠商的
499660683386925
時間:2012-10-31 17:13
分享 管碧玲
這個營業員,被公司調去台北,離開戶籍地,沒收到催繳通知,回來接到ETC未儲值,未完成扣繳的罰單高達95張。<br> 欠繳的通行費95x40=3800元,結果罰款總數15萬8100元。等於41.6倍。不符合比例原則。<br> 我認為一次行程經過一個以上收費站,不應連續罰。目前一站一罰太重。<br> 我看他很辛苦,一天上六次高速公路,經過13次收費站,奔波討生活,稍忘了儲值又這麼不巧,真不忍心。<br> 我一直要求電子收費比照水電費採後付制,用月繳法,就可以避免這種狀況。交通部就是不肯。只好繼續努力啦!
釋憲文解釋:因未訂上限導致罰款不成比例已達苛刻程度者應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