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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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8-28 12:02
「請傾聽被害人、家屬與犯保第一線人員的聲音」
 
先前我們提出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希望透過法律的完善,保障被害人及家屬的權益、尊嚴與隱私,協助被害人與家屬回復平穩的生活。
 
在昨天,我與行政院、司法院及法務部進一步召開了草案條文的協調會,在這次的討論中,我們交流了許多的看法與建議,特別是在被害人的法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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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犯罪被害人已是生命中的創傷,也往往是第一次接觸到司法、進入到法庭,事發之後的擔憂、恐慌,生活已成茫然,還要強打起精神面對漫長的司法程序,被害人往往無助、不知所措。
 
雖然目前有法扶基金會指派的律師、犯保協會一路相伴計畫的合作律師、法院的義務辯護律師這三個管道,但是,被害人其實難以了解三者差異,也不清楚這些協助資源在哪裡、是否符合申請的資格,甚至辨別哪一種資源對自己比較適合。
 
這些資源未能進一步地協調、協助被害人獲得一站式的服務,無論被害人選擇了哪一個管道,應該都要能與其他管道保持暢通,協助被害人評估、找到最適合的法律協助資源。
 
對此,我希望司法院與法務部能夠積極協助,避免讓被害人在各種管道的申請、核准或駁回之間心力交瘁。 感謝法務部保護司司長允諾,願意主動與司法院進行溝通協調。
 
我們期待行政院與法務部能加緊腳步,針對目前法制面上,對被害人保護支持不足的問題,提出真正以被害人權益為中心的修法草案。
 
我始終認為,被害人、家屬與犯保第一線人員的聲音,需要被好好傾聽,了解目前制度上發生了什麼問題,才有可能往更好的方向前進。接下來,我也會緊盯法務部研擬法案的進度,以實際行動,讓更多人了解犯罪被害人保護修法的重要性。
圖片
希望提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