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2

文章 留言
5796575897025796
時間:2022-02-21 18:30
#如果管理者能有些風險管理的意識... 在公園運動、打球都是我們常做的休閒活動,但板橋有名高中生,卻因此受到了無妄之災.... 該生為了炫技,用了不熟練的背後傳球,隊友卻沒接好,皮球滾著滾著到了馬路上,害女騎士摔車重傷,七十天不能工作,向高中生與板橋區公所求償123萬,最後法院以「不正常傳球方式」為由,判高中生賠84萬。而負責管理公園的板橋區公所則沒有任何責任,免罰!… 更多 我國的司法之所以失去人民信任,就是我們在新聞媒體上可以看到這種令人哭笑不得、不食人間煙火的判決,不論法官出發點為何,這種言論若出現在判決書上,只會讓人逐漸對司法失去信心。 不管以正不正常方式傳球拋球,任何球類運動都會有球具或裝備不慎漏接、失傳的情形發生,而一個正常規範的球場,都應該要有圍欄確保不會有類似高中生的情況發生,而高中生更是明顯不具有償還84萬鉅款能力,這種判決,只能說相當可笑.... #場所主人不必負責開我眼界
圖片
@{劉家豪|100009450469714} 83萬vs酒駕拒測18萬,雖然事情不太一樣,但是一樣荒謬,搞的大家好亂
@{Jason Lu} 很慶幸我不是當事人
@{Jason Lu} 應該是全國愛打籃球小孩的惡夢,昨晚恐嚇加威脅我的小孩,打球給林北小心一點,我沒有83萬賠人家,還是政府開辦個運動意外強制險,要求全民強制納保⋯⋯我又多講幹話了
@{Jason Lu} 主辦、協辦都是我的人,你和我鬥?亂入梗….博君一笑
@{Jiun-yoa Lai} 好像還沒公佈在司法院網站,記者就是厲害
@{謝維|100015050430687} 這位大大,您的留言,委員有看到了啦!她不是有貼文說過要要求行政部門檢討物價高漲對社福補助的影響嗎?您就寬心等等吧!
@{我信你個鬼|GhostinTW} 好主意,又可解決停車一位難求的問題
@{史考特} 小孩跑去打球,家長還要耳提面命,不可以背後傳球、不可以架拐子……善盡民法所謂的監督責任?顯然和大家的生活經驗不一樣,小孩出門打球,當家長不是頂多交待路上小心、打球小心、早點回家之類的嗎?那以後小孩都關在家裡,最安全
@{史考特} 委員還沒發言前,大家罵法官,委員一貼文,大家罵委員,真不知道大家的思維邏輯……
5802904096392976
時間:2022-02-23 16:42
今天(2月23日)我來參加國民黨 鄭正鈐委員所舉辦的區間測速對於交通安全與人權之影響公聽會, 洪孟楷委員也共同參與,今天現場民間團體與民眾也出席非常踴躍,並且發表相關看法,顯見國人對這議題的關注。
. … 更多
對於區間測速問題,我必須說我不反對科技執法,以減輕警力負擔,但濫用就會變成魔戒,尤其違反比例原則的使用,損及道路使用人權益,因此要嚴謹、合理的設置區間測速,避免濫用。
.
談到科技執法,讓我想到在104年6月台62甲隧道內,28歲警員吳泓諭前往處理事故時,遭到曳引車高速衝撞,而「優秀的警察,就這樣走了」。部分隧道視線不良及避車空間有限,科技執法仍有使用的必要。
.
但是使用科技執法的同時,更要 #重視合理的速限,例如在北宜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最高速限為40公里,就有許多爭議。在蜿蜒的山路,速限為40公里可以理解,但北宜公路非全線都是連續彎道,也有直線平坦路段,此時速限40公里就很難說服駕駛者了。交通部公路總局硬是訂定北宜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最高速限為40公里,真有科學依據?此外,新店環河路恢復區間測速違規增加168%,是否因為相關宣導及標示不足,再次拿人民當提款機?對防止交通事故是否有幫助?
.
政府更應該要思考的是,#執法是最後手段,#如何透過各種交通工程手段來改善用路安全,用道路工程設計、標誌標線的劃設、道路交通相關設施來改善易肇事路口、路段,減少車禍,而不是 #一味的降低速限 及 #濫用區間測速,造成國人寸步難行,更造成民怨。
圖片
利用ETC抓超速之執法問題研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7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