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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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1-24 21:21
上星期五,我接到台東縣張全馨嵐議員的電話,表示在關山鎮與海端鄉交界的非原住民保留地,正在起造一間有機肥料加工廠。由於緊鄰加拿部落不到500公尺,海端加拿、關山月眉二地的居民非常憤怒、起而陳抗高呼「我不要大便、我要乾淨的空氣」,認為政府為何不懂將心比心、為人民把關,希望我能協助了解。 我特別在今天(星期一)安排了農委會、環保署、地政司、原民會來辦公室商討。… 更多 農委會表示:肥料加工廠興辦事業計畫已於108年12月27日核定在案,至於興辦事業計畫若需有更加嚴謹的規範,屬地方自治政府之權責。 環保署表示:本案開發面積為0.76公頃,區位為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未達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本案核屬縣政府環保局主管,仍需符合相關環保法規之要求,若有違反相關空氣、水質及廢棄物等環保法規,得依法處分。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查本案土地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位屬第2級環境敏感地區,臺東縣政府109年7月17日函核准興辦事業計畫,無禁、限建及不得設置或興辦之情事;縣政府109年9月25日函同意變更編定為同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原住民族委員會表示:本案係屬私有土地,現行法規上無需踐行諮商同意。長遠來看,可向縣府主張國土計畫的區位,以期符合人民生活區的需要。 看起來,工廠的設立似乎一切都在符合法規下進行,但真的應該這樣嗎? 誠如面對這樣的案件。理論上,農地上的農業輔導業務,是農委會督導;土地的違規使用裁罰、拆除業務,是內政部督導;工業的生產行為與輔導業務,則是經濟部。而執行的工作都落在地方政府,又會面臨地方政治、民意代表壓力、無預算無人力執法的窘境。 但是,農地或住家周邊設置工廠,本來就不對,其實應被視為公害防治來解決。 工廠是否應該集中在工業區內?工廠是區位問題,是國土利用規畫問題,不是地目問題?! 那些路邊掛起來的白布條,反映的或許是政府治理的失效、企業社會責任的匱乏。 如何讓我們的生活更好、社會更進步,從來不是只有中央政府的權限才有功效,地方政府自治權限也有很多角色,如果中央、地方都忘記自己的角色,必要的時候,我們就站出來怒吼提醒,直到事情有個結果,直到提出根本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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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了伍委員!希望事件能完整的解決!願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