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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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1-18 15:02
【更生人如何復歸社會?】​

大法官11/6做出釋字第796號解釋,刑法規定「假釋出獄再犯罪者,被判有期徒刑以上,應撤銷假釋服完殘刑」,宣告此法違反比例等原則、部分違憲。目前有905位在監受刑人符合資格,應重新審酌可否繼續假釋,而截至目前已有9名受刑人因釋憲結果獲釋放。​

然而,這些出監的更生人的出監轉銜計畫是什麼?如何自立更生、復歸社會?在監服刑期間,矯正機關有沒有提供就業和技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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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近60%的受刑人在監期間從事紙袋加工、螺絲加工、牙籤加工等低技術性工作,無法達到技能訓練與提升功能。矯正機關津津樂道的屏東監獄醬油、台南監獄蛋捲、台中女監巧克力等自營作業產品,僅6%的受刑人可在監獲得此工作機會。出監後,面臨相關職缺極少、謀職不易的窘境;缺乏創業知識訓練下,亦難以自行開店經營。​

可幸運接受矯正機關職訓課程的受刑人僅占2%。進一步檢視課程內容發現,其開設許多的裱框班、花燈班、刺繡班等課程,讓人疑惑究竟是技能訓練還是才藝班呢?相較之下,真正對就業有幫助的水電班、電腦班、照顧服務員班,開課數量顯得十分稀少。​

因此,今天質詢時,我建議矯正署應依受刑人性向、專長,分類提供職業訓練;並積極檢視技訓課程科目,與勞動部依照就業趨勢重新評估職業訓練規劃。適當的就業輔導與完善的出監轉銜計畫,才能真正減少再犯,讓更生人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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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去做資源回收,台灣已經快變垃圾王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