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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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2-01 12:44
嘉義地院永成案判決,根本是彰化地院頂新判決的照妖鏡! 1. 彰化地院頂新案的判決,表示食用油脂的標準是只看終端。而嘉義地院先前永成案的判決則打臉彰化地院,表示食品安全應該是「從產地到餐桌」都須符合標準,「不能由精製後之食品成品合乎標準,即將先前違法販賣食品原料之行為轉認作合法」。更何況,目前在邊境管理時也用食用油脂的標準在做檢驗。 2.… 更多 假如蔣丙煌部長、衛福部不對彰化地院這樣的判決表態、悶聲不響,就是在變相包庇、有護航之嫌! 3. 最後要向魏家喊話: 說好的30億呢?魏家和尹衍樑董事長一年前說,要捐助成立30億食安基金,一年過了,現在在哪裡?是不是一判無罪,食安基金就沒了? 4. 請教馬總統: 難道只會口號滅頂?馬政府根本是「光說不練,變相護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嘉義地院判決永成物料案,關於越南大幸福的飼料油認定部分是這樣寫的- 自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之豬油:
依越南工商部調查大幸福公司後之官方來函暨中譯文載敘「 大幸福公司獲胡志明市計畫投資廳核發企業登記證書,為責任有限企業,其營業項目為家畜、家禽及水產等飼料生產、動植物油脂(人類不應食用)生產、食品批發及其他;並未獲越南主管機關核發食品安全條件合格之生產廠商證書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該證書係企業獲准從事生產經營人類食品之先決條件。因此,該公司故意將記載為符合人類食用之油脂與飼料用之油脂產品一起輸往台灣,係違反越南法規與詐欺」、「大幸福公司以人類食用目的之輸出產品獲Vinacontrol檢驗股份公司進行檢驗並取得證書。Vinacontrol公司係一家從事檢驗分析之民營企業(並非越南官方管理機構);…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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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讚啊!
你真的是我的偶像 !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