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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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4-26 16:06
【保障醫師勞動權,守護國民健康權:醫師納入勞基法不容拖延!】2016.04.26 正值五一勞動節前夕,今(4/26)天時代力量在程序委員會提出「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的提案,順利排入週五院會討論事項。我們希望透過院會決議,請勞動部、衛福部尊重立法院的聲音、正視民意,盡速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讓所有辛苦的醫生們,都能夠受到完整的法律保障。… 更多 《勞基法》第三條規定「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適用之。」,本條賦予主管機關(即勞動部)排除特定行業適用的權力。爰此,若要將醫師適用勞基法,僅需從公布之不適用對象中移除,即可達到保障醫師勞動權之目的。時代力量相信,若政府有決心,並不需要透過直接立法的漫漫長路。 依衛福部的說法,規劃推動醫師納入勞基法還需要八年時間做商討、研議,但這個議題並非發生於一時,且醫師超時勞動造成的過勞、中風、心血管疾病等現象已為常態,無法一再拖延、等待;若真的不幸造成永久傷害,醫師現在也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只因為沒有法律上的保障。 看病、治病雖為醫師之職責,但沒有顧及醫師勞動權益,缺乏勞動基本權之明文保障,又何來良好的醫療品質?保障醫師的勞動權益,亦為保障人民工作之基本權利,不應以各式理由排除在外,當醫師的勞動權得以完整保障,有充足的休息時間、加班得領取加班費、於職場上權利受到侵害也有相關法令依循能夠獲得協助。這些原則確立下來,才能夠進一步去探討我國醫療制度本身的缺失,以及應該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加以因應。醫療體制的改革,刻不容緩,將醫師納入勞基法,是我們的第一步。 時代力量黨團 立法委員 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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