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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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7-26 08:30
臉書的今日回顧,跳出來我四年前今天的事。那天,我修了電業法,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維生輔具或生活必須,電費都可減價。 這是最初由張守德先生透過電郵陳情,我才了解的問題。後來我也修法讓身心障礙者在復康巴士使用、交通資費半價等等措施,打破原有的戶籍限制,並且替罕見疾病的研究治療,取得菸捐的財源。 但是,身心障礙者比照原住民,退休年齡可以提前五年的提案,卻讓我踢到鐵板,過去的立法院一直不願通過。身心障礙者的職場生涯相對較短,這是他們很需要的政策,我下會期該要再來拼這個案了!
分享 管碧玲
我推動電業法修定三讀通過了。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必要輔具之用電,以及庇護工廠、社福機構與護理之家的用電,未來都可以減價。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