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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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3-12 16:42
【捍衛台灣海洋主權,保障漁民權益!】 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會初審通過,成功將越界來台灣海域捕漁的中國籍漁船罰鍰提高。審查結果,越界來台灣禁止水域、限制水域的中國漁船罰鍰從原本5萬元到50萬元的低額罰鍰,提高為30萬元到1000萬元,以保障台灣漁民捕魚的權利以及安全!… 更多 目前依據「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二十條規定,外國漁船在台灣經濟海域捕魚要受罰100萬元至500萬元,但是海巡署竟表示中國漁船不在他們處理範圍!除此之外,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條之一規定,中國漁船越界到台灣禁止水域和限制水域,罰鍰居然只有5萬元到50萬元,只有其他國家的十分之一不到!而且2012年到2014年平均裁罰金額偏低(17-18萬元),顯然對中國漁船不具嚇阻效果! 希望未來法案三讀通過後,海巡署能更加加強執法,以達到捍衛海洋主權以及台灣漁民權益的目標! 新聞: [立院初審通過 中國漁船闖我禁止海域加重罰則] http://ppt.cc/ll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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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捍衛台灣人民,國民黨捍衛中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