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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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2-12 18:00
勞工朋友如因工作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需要住院或門診,在養傷期間無法工作、沒有拿到原有薪資,從第4天起就可以請領「職災傷病給付」! 給付金額:第一年-事故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70%
第二年-事故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X50% ▶更詳細資料: http://www.bli.gov.tw/sub.aspx?a=gWeK%2FDPVQgg%3D
#勞保 #職災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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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貴單位有回覆了以上幾位伙伴的疑問和留言,我相信貴單位一定所有的留言都有看,但貴單位在有關於建議及抱怨的內容都沒有回應… 更多,我深感遺憾!
難道我們有所建議的內容,都是屁話嗎?
難道這就是現任政府所謂的人民的話我們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