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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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11-11 17:46
時代力量 立法委員 陳椒華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及國際部主任 護台胖犬 劉仕傑,偕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會長劉志堅,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就重啟核四公投理由書內容錯誤之處,出面呼籲主管機關要正視該問題的嚴重性,莫以錯誤訊息影響公民投票結果。 🔺核四公投理由書三大誤導
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主文「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以及内文「 2014… 更多 年,核四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二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上述說法皆與事實不符,有誤導國人之嫌。
 
[主文] 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
該問法會讓國人誤以為公投過了,核四就可以商轉發電。事實上,#核四根本沒有完工,又何來啟封後即能商轉 。
 
[內文] 2014年,核四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
事實上,#核四根本未通過試運轉 ,原能會於今年 11 月 8 日所公布187項試運轉報告,即已明確指出有32項未通過。
 
[內文] 二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三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
未完工的核四廠建照已於去年 12 月到期,需依法​​重新提出建廠執照申請,依經濟部及台電公司近期表示,從繼續興建到正式運轉發電,至少需時7年。
 
🔻中選會應儘速更正錯誤資訊
本月 8 日,陳椒華委員於立法院質詢時,要求原能會就上述錯誤行文澄清,原能會於當日立即行文中選會及經濟部。
 
事實上,中選會於2019年針對該公投案,函請行政院解釋,然而當時原能會回復「核四在未完成完整審核程序前,原能會並無預設立場」,以及「核四廠是否要重啟為供電所用之決定,非原能會之權責,故原能會對於黄士修所提之公投案內容無預設立場,並予以尊重」,皆未就公投理由書的錯誤明確表示意見。
 
事隔兩年後,原能會的行文內容,雖已證明公投理由書內容錯誤的荒謬性,但沒有修正錯誤的公投理由書,仍然會誤導民眾,若主管機關不即時更正,等於是在散布經國家認證的錯誤訊息。
 
時代力量向來主張,政府面對公投,應塑造理性討論、提供充分訊息,讓民眾能仔細思辨,以實踐直接民主的精神。
 
針對公投理由書中錯誤內容,請中選會負起應盡責任,儘速提出澄清,別再讓含錯誤訊息的公投理由書,影響選民對公投議題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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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那在要求中選會幹嘛之前你們有認真跟你們自己的支持者解釋嗎?我看貴黨支持者很多都支持「重啟核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