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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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11 16:46
我在辦公室的牆上電視螢幕,看到教文委員會找來教育部、原民會、國家教育研究院,我臨時決定放棄準備好的質詢稿,重新再做一份! 爬梳從前,我國在82年新課程標準看見納入了「鄉土教學」,90年九年一貫課程終於有了「本土語言」。 有感於「民族教育」的闕如,我在100學年度完成民族教育教科書後,泰武國小排入了每週2節的民族教育。101學年度,我們斷然在幼兒園實施全族語實驗班。… 更多 當時,學校每個月都有來自全國各地,甚至國外的參訪,「到泰武國小參訪民族教育」蔚為風潮,原民會在102學年度開始補助原住民學校實施民族教育,103學年度補助開辦沈浸式幼兒園。 見到民族教育在原住民小學遍地開花,我深知這樣是不夠的,必須往下一階段前進,於是爭取縣府支持成立「原住民族課程發展中心」,任務是編寫各個領域的族群本位教科書。 有了課程、教材,就要有試用、實驗、滾動修正、推廣應用。因此104年9月,我在地磨兒國小針對一年級辦理實驗班,至今七年,當時的第一屆學生已升上國一。 104年12月,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條例三讀通過,於是在105學年度,教育部開始了實驗學校的申辦。而原民會也針對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編列經費,和教育部共同補助,期限是12年。 我特別請教潘部長:「有沒有想過原住民族實驗學校的何去何從?」 再6年之後的實驗學校,是回歸一般學校?自主維持實驗學校下去?還是轉型成為原住民族學校? 十幾年前我不斷喊「成為真正的人」、「拿回屬於自己的課程與學校」,但這幾年我看到的是,為了邁向《原住民族學校》,好不容易「階段性」存在的《原住民族實驗學校》,因為國民教育、一般教育、民族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的錯置,再加上教育資源的錯置……,我們真的可以走到那個可以讓語言、文化復振的原住民族學校嗎? 我特別提到半年前台灣教育評論月刊中的一篇論文,王前龍教授肯認我《原住民族學校法》版本中的觀點,認為那是可以讓一般學校與原住民族學校相互轉銜,並兼重語言文化傳承與國民基本教育的作法。 我來自教育界,一路懷抱理想、熱情披荊斬棘,如今卻遇到未曾遇過的瓶頸。挺過去,下一刻就會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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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03-28 21:08
今天的台北,雨從早下到晚,而我也從早上到傍晚,撐著雨傘來回辦公室、委員會好幾趟。 我今天除了質詢2個部會,中午去黨團討論星期三要處理的「#提高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我有提案)之外,下午突然開始處理《原開條例》的逐條討論,也害得我原本要回屏東主持晚上的「#瑪家鄉三和村擴大灌溉服務開工說明會」無法成行,因為原開條例這個法案對我們原住民實在是太重要了! 雖然到下午五點前,我們 #只審查了4條法案… 更多,這真的是漫長卻不能馬虎的工作,非常開心,我有兩個意見獲得大家認同。 首先,我成功說服各位委員,將行政院版本名稱加上「權利回復」成為《#原住民族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 第二,我透過早上的質詢和下午的審查,不斷提出我對原住民族土地分類的創見,我認為要將原保地分成兩類:一是「原住民族保留地」,簡單來說就是公家機關下的公有土地;二是「原住民保留地」,也就是私有土地。而我認為,私有土地應該分成兩種,除了過去的個人所有概念之外,我認為應納入「總有」概念,因為我思考 未來可能會有部落公法人、原住民族自治,#我希望創設一個空間將所有權留給部落集體。並且我也希望預留「概念空間」給未來因應災害遷徙、特定區域劃設、祭儀用地等等所需土地,就以目前的永久屋來說,#就不會因為國家土地不能分配給個人而失去土地權利。 會有「私有土地的總有」這個想法,是來自於前幾周我在「南島論壇」的晚宴上,跟官大偉教授以及來自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大使聊天,他告訴我當地97%的土地都是私有,分成個人所有和部落集體共有,例如祭儀聖地等皆由部落共有,國家也可以跟部落買土地,但是並不容易,因為要取得族人的全數同意非常困難。 今天的審查,代表著我們開始能夠針對26萬公頃的公有、私有原保地,處理陳年歷史所無法解決的歷史問題。我很開心也很驕傲,能夠參與這一部對原住民族而言非常重要的《原住民族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審查。 修法、立法是個大工程,期待條例審查完成三讀的那一天,我會繼續努力。 #質詢影片請見留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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