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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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6-11 23:07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老婦人「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是車禍主因,而姚未注意車前狀況疏忽是次因,依過失傷害罪處姚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穿越馬路請走斑馬線 #車禍 #意外 #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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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沒走斑馬線」被撞 運將被判拘役50日

姚姓司機(27歲)表示,當天早上他從民權西路西往東方向行駛,要左轉蘭州街,1名婦人從路口東北方欲穿越至西南方,左前車頭撞到了她,他連忙報警自首。
好一個應注意而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