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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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1-20 12:21
📣重要消息請轉傳📣桶裝瓦斯消費者請注意❗ 保障消費者權益✨經濟部、內政部共同修法
最快2月底開始上路❗ 1⃣桶裝瓦斯業者不得再收瓦斯桶檢驗費💰 2⃣業者回收民眾退還的瓦斯桶時,若桶內仍有殘餘氣量,也要按比例退費。 3⃣業者如果違反規定且限期未改善,依法將處以3萬至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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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桶裝瓦斯注意 最快下月不用再付檢驗費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叫瓦斯注意,國內目前約506萬戶使用桶裝瓦斯,多數業者收取3、400元檢驗費,消保處與經濟部制定最新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最快2月底開始,業者不得再收檢驗費,且若業者回收時仍有殘餘氣量,應按比例退還消費者氣價。....
我被收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