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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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6-01 12:48
瓊瓔今天於立法院與黨籍立委同仁正式提案,有鑑於近年來兒童遭隨機殺害之案例頻傳,依據司法實務判決觀之,鮮少行為人被處以死刑,量刑顯不符社會期待。再者,未滿十二歲之兒童因身心發展未臻成熟,自我防衛與保護能力相對不足,且與加害人處於不對等之權力關係,易成為隨機殺害之被害人。
殺害兒童所生之危害,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屬難以回復之傷痛,影響社會治安甚鉅,並導致社會大眾恐慌,不利民心教化。爰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明定故意殺害未滿十二歲以下兒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以捍衛兒童生命權,維護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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