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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135201382682 時間:2017-10-22 15:38 之前常常有粉絲在問陪產假要不要連續請?含不含例假日...等問題,小編剛好看到@勞動臺北 的這篇貼文,覺得很有用,分享給大家參考喔~ 分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勞動臺北
Q:小莉106年9月15日(星期五)出現產兆,被老公送進醫院,9月17日(星期日)分娩,請問小莉老公何時可以開始請陪產假? A:小莉老公可以在小莉分娩(即9月17日)前後15日內,任擇5個工作日請假。 【例1】如果小莉老公於9月15日請第1日陪產假,則小莉老公可於9月15日至29日間(合計15日),選5日請陪產假。… 更多 【例2】如果小莉老公未曾於小莉分娩前請陪產假,則小莉老公可自分娩當日即9月17日至10月1日間(合計15日),選5日請陪產假。 【小提醒】<br> 1.記得可以選工作日請陪產假。<br> 2.陪產假是有薪的。<br> 3.陪產假的請假單位為「1日」。<br> 4.陪產假的最晚啟動日為分娩當日。 參考連結:<br>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https://goo.gl/i6Bkrp #提醒 因應facebook演算法改變,要完整接收勞動臺北消息,除按讚外,請開啟「追蹤」或「追蹤中」旁倒三角形內的「通知」或「搶先看」喔!<br> #性別工作平等<br> #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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