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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614250798699 時間:2017-11-14 19:40 【不容許勞資會議決議凌駕工會法】 永昌要求勞動部 針對勞基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提出下列修正: 1.針對勞資會議決議內容,明定同意權有效期。 2.勞資會議決議內容涉及勞動條件之討論事項,須公開會議記錄於全體員工。 3.勞基法相關條文中,涉及工作時間調整等相關變動,如事業單位於取得勞資會議同意後,勞工成立工會,雇主應待該工會同意後,方能實施。 提案說明影片連結 http://ivod.ly.gov.tw/Play/VOD/102446/1M/N #勞資會議 #勞動部 #林美珠 #工會法 #勞基法 #一例一休 |
委員第三點有疊床架屋之嫌 而且勞資會議是全員選舉代表 工會並非人人加入 為何部分民意可取代全體民意? 法理基礎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