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留言 |
---|---|
4529744737131029 時間:2022-03-09 11:11 環保議題拿女性生理用品開刀,可笑之至。 對,我用「可笑」這個很重的詞;甚至,我覺得憤怒。 進步社會一定會開始關注永續與環保議題,這是事實,也是人類推動社會發展過程中必須思考的價值,無誤。 但是要討論環保、檢討「不可回收」議題,把女性使用衛生棉當成要求政府檢討目標,是柿子挑軟的吃。… 更多 我自己在上一屆立委任內成立「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諮詢委員會」,以國會的角度協助與監督政府國內的永續發展政策,和接軌國際的永續發展參與;卸任後,感謝 蔡其昌 副院長很快成立了「立法院聯合國永續發展策進會(簡稱永發會)」,特別邀請我擔任秘書長,因此我得以有機會繼續參與永續發展議題。 2020年12月,永發會在會長蔡其昌帶領和安排下,我與副會長 蘇巧慧 、 立法委員 林楚茵、 洪申翰 Sun-Han,到桃園參訪了幾家在進行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廠家。 我國政府是有在推動資源回收、分類與推動再利用的;但是大家或許很少思考,這些「回收」之後的「垃圾」,要怎麼真的變成可以循環使用。寶特瓶和紙類是大家比較容易理解與想像的,而其回收過程的人力和再利用的技術與途徑、經濟效益,也已經成形。其他的呢?記得之前廢輪胎堆積入山無法去化的議題嗎?記得曾經討論手機回收獎勵的措施嗎?注意過堆積如山的舊衣處理成本嗎? 再問一個上次參訪時看到的: 電視、電腦銀幕、電腦主機、手機等3C產品等回收、分類、再利用工程,關注過嗎?… 更多 |
左膠誤國,無所不在呀! |
10158517147217539 時間:2022-03-17 22:08 充實「質詢能力」,「攻守兼備、理性問政」才是正道。試問:一個具有堅強的「反反質詢」能力的國會議員,有誰敢去「反質詢」? 有關3月11日「反質詢」事件發生後,因為身為院長,依法維持中立立場,盡量不對外發言解釋,未料經過有心人披露之後,誤會愈來愈多。 非常感謝今天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時,有委員當面談起,讓我有機會透過直播公開澄清,敬表感激。茲將澄清內容整理如下,敬請各界指教:… 更多 一、3月11日當天,蔣萬安委員雖有講一句「請主席主持一下」的話,但又立即繼續與官員進行詢答,蔣委員當時並未確定向主席提出處理之要求。因為「質詢」是委員法定職權,本院質詢又係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詢答時間又屬於詢答雙方所有,擔任中立主席者,在委員未確定提出處理要求又隨即持續詢答情況之時,實不便介入,中斷詢答之進行。 二、現行中華民國法律,並未有「反質詢」的規定,「反質詢」的定義在法律上並不清楚,此觀國民黨前主席江啟臣委員正式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條文修正草案」,要求修法納入「反質詢」。如果法有依據,何必提案修法? 三、有謂行政官員答詢時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這應該會隨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釋。以3月11日當天爲例,若是就「停電」與「反攻大陸」兩個議題而言,當然沒有關係。但是如果就當天「敢不敢承諾」這句話的爭辯,質詢與答復均在談承諾,那答復就當然與質詢內容有相關性。 四、台灣質詢制度早就有之,以前戒嚴時期一黨獨大,官員高高在上,早就有官員「反質詢」的存在。那時候的「黨外」省議員,面對的豈止是「反質詢」而已?美麗島事件受刑人中,不是有一個沒有參加遊行而被抓去關的民代?人家「黨外」還不是走過來了! 五、身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民意代表,為了善盡職責,須持續研究強化自己的「質詢能力」。因立法院是一個「政策辯論」「議事攻防」議事公開交由人民評斷之地,不管在朝或在野之民意代表,惟有充實自己「質詢能力」,在「攻守兼備、理性問政」下,試問:一個具有堅強的「反反質詢」能力的國會議員,有誰敢去「反質詢」? |
根本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反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