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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776303888782 時間:2020-05-12 14:43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0.05.12 ❗食藥署澄清有關報載水神聲明一事❗ 食用玩家-食藥署 📺今日記者會直播往這:https://www.facebook.com/watch/live/?v=636800673716720&ref=watch_permalink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 更多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有關報載「水神請全民來評理! 連3歲小孩都看得出來,這不是在寫療效」等語,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表示,本案係該署「109年度藥物、化粧品、食品違規廣告分析及監控策略提升計畫」例行性監控案件,依處理程序,移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以下簡稱北市衛生局)查處。該署進一步表示,每年監控計畫均持續進行,查獲違規案件數107年為655件;108年為863件;109年迄今為283件,前開案件皆交由所轄衛生局依法查處。 ✏「旺旺水神 抗菌液隨身瓶30ml」廣告內容違規案,因該產品非屬醫療器材,其內容述及「…居家、外出、口腔抗菌三合一…綠膿桿菌(燒傷或傷口引起皮膚炎、肺炎、心內膜炎、敗血症、壞死筋膜炎)…白色念珠菌(口腔念珠菌病、女性陰道炎)…牙齦卟啉單胞菌(牙周病導致牙齒脫落)…口腔清潔抗菌…」云云,顯見該產品「施用於人體」,並具「預防、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功能,整體表現涉及違反藥事法第69條「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之規定。因此,北市衛生局依法約詢業者陳述意見,嗣於109年5月7日依廣告內容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6萬元。 ✏食藥署最後表示,今日媒體所揭露之次氯酸水醫療器材許可證,係另一項產品,並非水神相關產品,該公司此舉有誤導大眾之疑慮,特此澄清說明。 📗新聞稿: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589543 |
第一次看到『旺旺抗菌液』是在親戚的家裡,當時正逢疫情爆發之初,這瓶號稱可以飲用的滅病毒神水在親戚居住的社區造成大轟動,人… 更多人趨之若騖。 我好奇上網查了一下,怎麼看都只是一瓶普通的稀釋過的次氯酸水而已,不明白其作用為何可以如此被渲染誇大!我警告親戚們不要聽信謠言,戴口罩勤洗手才是正確防疫方式。 當時覺得食藥署相關單位是睡著了還是訊息取得有障礙,怎可以任由這些可能傷害人體的物品在民間流竄 這兩天看到這些消息覺得很安慰,看來國家機器是活絡的,一直有在動!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