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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247956699187 時間:2017-09-13 14:39 2月份的蝶戀花翻車事件,昨日阿羅哈客運自撞護欄,都因為乘客未繫上安全帶,導致傷亡更加嚴重。 我在三月份時就提出修法,強制任何車種的乘客上車時,不論前後座都必須繫上安全帶,以確保自身的安全。 原條文規定是,如果乘客未繫安全帶是處罰駕駛人,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才會處罰該乘客,而我修改為不管任何車種,駕駛或乘客未繫安全帶者,都處罰該未繫安全帶者,讓大家都養成上車繫安全帶的好習慣。 希望本會期本修法案可以排入議程,盡快通過以避免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
上車 要繫安全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