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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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8-28 11:50
【#勞動權益 wake up! 】
《就業服務法》規定僱主不得要求面試者提供與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但仍有不少僱主會在求職者面試時問及隱私。像是為何沒結婚或是否有男女朋友,甚至是個人醫療紀錄及三圍...等。 你也被問過怪問題嗎!? ============================… 更多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2款所稱隱私資料之類別及內容為:1、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2、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3、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若求職者被問及隱私,可婉拒回答「抱歉,這些屬私人問題較不便說明,請諒解!」
甚至進一步詢問企業,問題原因為何?「問這個問題的原因是為何?」。
http://bit.ly/1830H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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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確實被問過N次,有些會因為對求職人員的關心,一直詢問身體健康之問題點,聽起來確實會相當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