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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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1-04-21 21:49
如何重建司法信賴?
簡單四個字:#公開透明。
 
不過,#沒有具體的制度和行為,公開透明就只是一個口號。
 
所以在今天的司法法制委員會,我表示希望司法院能做到兩件事:
一、#修法延長法庭錄音保存期限。
二、#公開翁茂鍾案件調查報告和判斷標準。
 
一、修法延長法庭錄音保存期限… 更多
 
法院組織法第90-2條:「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但經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確定之案件,其保存期限依檔案法之規定。」
也就是說,法庭錄音、錄影,至少會保存到裁判確定後「2」年。
 
問題來了。法官個案評鑑的請求期間多久呢?
到裁判確定之日起算「3」年。
 
3年內可以請求評鑑,但是法庭錄音錄影只規定保存2年???
 
這樣的狀況當然不合理。所以,我早在去年10月,就提案要延長錄音錄影的法定保存期限。
 
然而,時代力量的法案什麼時候能通過,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也在今天,建議司法院先修正「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避免讓不OK的法官,因為錄音錄影保存的時間太短,而無法被好好評鑑。
 
二、公開翁茂鍾案件調查報告和判斷標準。
 … 更多
圖片
感謝邱委員質詢法庭錄音保存期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