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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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6-14 22:00
【安樂死真的安樂嗎?】 最近,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赴國外執行安樂死的報導佔據各大媒體版面,再度喚起國人對此議題的關注。我國現行法律並未容許醫療院所協助病患執行安樂死,本文作者就身為醫師的角度,說明醫學上的「死亡」定義,以及他如何看待「安樂死」,僅作為大家看新聞時的一點參考。 #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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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樂死真的安樂嗎?-科技大觀園

西元2001年6月11日,美國印第安那州處決了奧克拉荷馬市政大樓爆炸案兇手麥克維,利用導管插入受刑者右臂靜脈並注入令人昏睡的速效巴比妥藥劑,接著打入類似蛇毒的神經肌肉傳導阻斷藥物,使其呼吸停止,最後再用氯化鉀.....
作者對醫學的信任
抱持幾近“人定勝天”的極度樂觀
醫學是在持續進步
但所謂的
“今天的絕症也許明天有解藥”… 更多
那個“明天“在什麼時候出現
從“今天”到“明天”中間
還需要受多少苦
能不能承受那樣的苦
卻被輕輕帶過
至於“如果有感到痛苦,則是治療未盡完善所致”
或者真的未盡完善
但人能做的總有極限
也就不免有無法緩解的痛苦
所謂的“未盡完善”
只是造成壓力的吹毛求疵

安樂死在英語的另一種說法是“mercy killing”
正如作者所言
它依然是一種“killing"
因此只能是不得已的手後手段
自主安樂死與無視當事人意願的安樂死也不宜混為一談
文中把巴比妥死刑與目前在推動的自主安樂死放一起是比喻不倫與誤導
自主安樂死是尊重個人的生死抉擇
即使如文內所謂錯過安樂死者不願再次選擇安樂死
這其中無論生死都還是當事人的意願
跟死刑或被動安樂死未顧及當事人意願
當然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