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2-02

文章 留言
511902506943966
時間:2022-02-14 21:04
祝大家情人節快樂!
 
送花是許多人表達愛意的方式,不過在異性戀關係中,好像還是由男方送花給女方的情況比較常見......所以今年換我送花給大寶了! 💐
 
大家今天都怎麼過節呢?
 
其實我覺得戀人之間,用彼此最舒適自在的方式過節,就算沒有大餐、巧克力或燭光,也是最棒的了!
 
祝福大家都能在平凡之中製造一些些浪漫~♬
絲絲點點浪漫累積著情感~♬… 更多
 
#情人節快樂 #Valentine
#這首歌大家聽過嗎
圖片
情人節快樂!
昨天我們全家人吃了巧克力,
(小朋友們難得的福利啊!🥳 )
512889213511962
時間:2022-02-16 12:01
上週,我發了先前質詢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性別歧視問題的文章之後,當中的「外公外婆」,引起了非常大的討論。
 
有人說,我們太無聊、不做正事;
有人說,我們太過分了竟然把外公外婆變不見了;
有人說,要叫外公外婆才好分辨爸爸的父母還是媽媽的父母;
還有人說,難道外婆的澎湖灣也要改名嗎?
 
但最莫名的是,當中甚至不乏一些惡意攻擊言論,讓我和夥伴們看了都相當傻眼。
 
首先,我想先和大家強調,「外公外婆沒有不見」!… 更多
 
這次的調整,是教育部在網路辭典中,將原本的釋義「加註」,外公外婆加註「今亦稱祖父母」,祖父母也加註解釋不只是「父親的父母親」,同時也能是「母親的父母親」,並沒有將「外公外婆」從字典中「消失」。
 
也就是說,大家習慣的稱謂並不會改變,這次的調整加註不代表未來就不能使用這些詞彙,更不是未來都不能叫外公外婆了。
 
其實,辭典本就不只有保存語言的意義,如何去解釋詞彙,也往往象徵著當時社會所反射的價值觀。尤其教育部這次修訂的​​《國語辭典簡編本》,主要是提供給中小學的教學現場使用,更肩負了傳遞理念給下一代的重要使命。因此,透過辭典的編修,讓性平意識也能與時俱進的納入解釋,絕對是有必要的。
 
為何外公外婆會和性別平等有關,甚至涉及歧視?
這裡我直接分享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的解釋:
 
「內外之分」是傳統家庭中形成男尊女卑、性別歧視的根本原因,至今,我們還是可以從許多現象中觀察到內外之分,例如:
 
► 現代人對於兒子、女兒結婚,仍然有兒子是把媳婦「娶進來」,女兒則是「嫁出去」的嫁娶觀念,因此鞏固了內和外的界線。
 
►… 更多
圖片
@{Phoebe Hung|Phoebe.Hung1} 觀念很難改啊,
尤其有些女孩容易被爸媽牽著走;
有一些不好的習俗是真的不用流傳。
很受不了什麼「嫁進來」
就是「我們家」的人,
孩子都是「我們家」的
「金孫」… ,
妳「又」要回娘家啦?
都不好好顧「自己的家」
這種現代上演的鬼話連篇。

男女結婚,
又不是在簽女方「賣身契」😏
(鬼故事真是聽到一大堆)

一堆人覺得多這名詞解釋沒必要,
應該是觀念根深蒂固所致,
而且有的人正好被戳中痛處。
(這才是最恐怖的)

委員您挑了一個最艱難,
又不討好的議題,
我只能說:
「您真的辛苦了!」
(那些在立院丟豬內臟,
丟臉丟到國外去的人,
還有人支持到拍手叫好呢,
唉😮‍💨)
@Yueh Chi Lin
我們也是這樣~~~ 🙂
(我的爸媽沒有因為我是女兒,
而特別虧待我的孩子們,
他們所有的孫子都很疼~~~❣️)
517194859748064
時間:2022-02-23 12:28
上週我們揭露台中市華興托嬰中心的連續虐嬰事件後,台中市長盧秀燕雖然在第一時間大動作道歉,但,道歉了之後呢?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在本週一表示:「當初因托嬰中心作業問題,社會局未能查扣保全完整 30 天的監視器畫面,後來查扣到的 10 天畫面也有缺漏」。
 
也就是說,台中市府承認有疏失,沒能依規定保全 30 天的記錄畫面。
沒畫面然後呢?你們也沒有對業者開罰啊!
 … 更多
更讓人憤怒的是,台中社會局竟然表示,在檢視畫面後,發現托育人員有習慣性的不當行為,例如以棉被固定奶瓶餵食、手指推幼兒頭和下巴、用腳挪動幫寶椅等,但「初步判斷 #未達違反兒少權法程度。」
 
推嬰兒的頭和下巴、用腳大力踢挪幫寶椅造成寶寶頭部劇烈搖晃、以棉被固定奶瓶餵食嬰兒半小時…請問有哪個「正常」的照顧者,會忍心如此對待脆弱的嬰兒?
 
難道,對於本來應保障兒童權益,身為兒少權法主管機關的社會局來說,竟然都只是「習慣性的不當行為」,而且無法可罰?
 
其實,這已經不是地方政府社會局第一次做出如此違反常情的判斷了。
 
2019 年嘉義市愛兒幼兒園,人員「以膠帶綑綁 2 歲幼童」,臺中市大樹貝兒托嬰中心 人員,將 1 歲 10 個月幼兒「長時間限制在餐椅上」,這兩起案件也都被認為,沒有違反兒少權法「身心虐待」及「其他不正當行為」。
 
對於這樣的荒謬情況,監察院早就指出,有些對於幼童的不當行為,因為沒辦法符合《兒少權法》虐待的程度,因此無法以違反兒少權法開罰;但現行實務上,又缺乏《托育服務專法》,因此便無法針對托育人員對於嬰幼兒的體罰、不當管教進行裁罰,並且指出, 衛生福利部身為中央社政主管機關,「應通盤檢討此困境,儘速完成修法」。
 
我必須再次呼籲衛福部,身為中央主管機關,你們責無旁貸,既然社家署早已頒布相關的處理原則及流程,要求社政機關要取得 30 日的監視器畫面,當然也要同步監督地方政府的落實情況。
 
同時,社家署也應盡速提出《#托育服務專法》,針對托育人員(含居家托育及托育機構)對於嬰幼兒的不當行為,訂出「體罰」、「不當行為」等不同類型的行為規範及罰則。
 
除了前年提出的《兒少權法》修法版本之外,我們也會儘速提出托育服務專法,將托育人員行為規範、調查程序等皆明文入法,杜絕這樣的不當對待,保障每個孩子成長的環境,才能讓家長真正安心。
圖片
我看到影片都覺得好傷心,
那麼小的小小孩被這樣對待… …
(如果是被施暴小孩的家長,
想必一定心痛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