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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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12-16 16:42
中廣在說謊! 中廣公司今天發出企圖撇清附隨組織的聲明,最離譜的是,竟說出售後「國民黨即已不參與中廣之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至於部分立委及媒體提到中廣部分董事是由國民黨推薦,甚至一千萬以上之財務決定必須經過國民黨同意等等,也與事實不符」,根本是在睜眼説瞎話。事實上,國民黨直到2015,實質掌控中廣之董監事、人事與財務的事實相當明確,中廣不該再飾詞狡辯,應立刻將不當黨產交還國家。… 更多 2006年12月22日,趙少康等與華夏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契約書」第11條,趙少康等支付約定轉讓股份總金額57億元的90%(約51.3億)前,「戊方(華夏公司)可推薦超過二分之一董事席次及一席監事,而以乙(悅悅公司)、丙(播音員公司)、丁(廣播人公司)法人代表身份擔任中廣公司之董事、監事」。此外,財務主管亦由華夏指派;「1千萬以上資金借貸等事項需經過華夏公司同意」。 從2015年5月中廣的董監事名單中可看出,9位董事中,就有5位具有濃厚的國民黨背景,2位監事中也有1位,完全合於契約中「超過二分之一董事席次及一席監事」的規定。 依雙方所簽訂的合約內容,國民黨仍實質控制中廣公司,按公司法第369-2條規定,「可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者亦為控制公司,該他公司為從屬公司」,中廣應為國民黨之從屬公司。完全符合不當黨產處理條例中,對附隨組織「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定義。 此外,依照廣播電視法第5-1條第1項及第6項,黨政軍不得投資民營廣播,亦不得擔任民營廣播之事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國民黨至今實質控制中廣,明顯違反黨政軍應退出媒體的規定,將可將處以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正者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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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管黨產會怎麼做...總是在司法這一關敗陣。讓人有徒勞無功之感...怎麼辦?看來要讓國民黨黨產回歸國庫的機率越來越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