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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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12-29 07:20
「判決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鍵盤強尼) #通緝犯 #逃逸 #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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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喊「不要動」通緝犯仍逃逸 警開三槍擊斃被判6個月 |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桃園縣楊梅分局警員葉驥2014年攔檢通緝犯羅文昌時,因羅嫌企圖開車逃逸,他高喊「不要動」並對空鳴槍,發現嚇阻無效後對羅嫌腿部開了3槍,但對方仍負傷駕車逃逸,最後傷重不治。最高法院28日判決葉警執法過當,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定讞。(過失致死,通緝犯,警察)
以後警察不用有配槍了咩!要配槍做什麼,當裝飾用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