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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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1-07 08:27
捍衛滷肉飯,你我有責!🐷🍚👊🏻 🚨教育部就非洲豬瘟防疫工作辦理情形🚨 一、 法令規範:
依學校衛生法第23條規定,學校供應膳食食材應優先採用中央農業主管機關認證之在地農業產品。另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學校內供售之食品,應具政府或公正專業機構認、驗證之標章,或具有檢驗、來源、合格證明。
二、 列入學校午餐契約規範:… 更多
肉類應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或「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可追溯來源之肉品。
三、 落實食材驗收及規範供餐廠商:
請各校慎選學校午餐食材,優先使用有標章之國產農產品,落實食材驗收及規範廠商勿採購疫區產品等。
四、 加強宣導防疫事項:
教育部加強非洲豬瘟防疫宣導作為說明
為防止非洲豬瘟疫情,本部自107年9月起多次函文各級學校及館所,宣導相關防疫事項,並製作海報、宣導單張及錄製宣導節目與廣告,提醒各級學校及民眾相關防疫作為,說明如下:
一、 多次函文加強宣導:本部於107年9月18日、11月26日、12月19日、108年1月2日、1月7日、1月10日、1月21日及1月25日多次函文,及由部長於108年1月18日致國民中小學學生家長一封信,要求各級學校落實非洲豬瘟防疫宣導事項,勿購買或攜帶中國大陸豬肉製品,勿至國外畜牧場參觀,並說明相關罰則,提醒教職員工生。本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並兩次函文台商學校及各級學校提醒師生於寒假交流及非洲豬瘟防疫相關注意事項及宣導資料。
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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