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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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8-01-19 16:01
[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為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的公平合理所得稅制,財政部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18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俟總統公布後,將自今(107)年1月1日施行,‼民眾於108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可適用囉‼。
🏃‍♂🏃‍♀大家趕緊一起來瞭解本次所得稅制優化措施的內容吧!!
有✨4大亮點喔~ 💖--------------------… 更多
一、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兒家庭之租稅負擔👨‍👩‍👧‍👦 ✅(一)綜所稅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提高為12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為20萬元,增幅達33%~56%,受益戶數達542萬戶。
✅(二)綜所稅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2.5萬元大幅提高為每人12萬元。 💖---------------------
二、有利留才攬才,提高國際競爭力💪 ✅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為40%,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 💖---------------------
三、提高投資意願,創造就業機會📈 ✅(一)訂定個人居住者(內資股東)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個人股利所得計稅方式🏵按下列2種擇一擇優適用🏵:
1、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全年股利所得約94萬元以下者可抵稅(或退稅)。
2、股利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二)合理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以下簡稱營所稅)稅率結構
1、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惟課稅所得額未超過50萬元之營利事業,採分年調整,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19%,109年度以後始按20%稅率課稅,落實照顧獲利較低企業之政策。
2、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10%調降為5%。
3、外資股利所得扣繳率由20%適度調高為21%。
✅(三)獨資合夥組織所得免徵營所稅,直接歸課出資人綜所稅。 💖--------------------
四、簡化稅制稅政,符合國際趨勢🌐 ✅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刪除營利事業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相關記載、計算與罰則,大幅降低納稅義務人依從成本,並減少徵納爭議,有助簡化稅制稅政,符合國際趨勢。 ==============
🔰詳細資料🔰 https://goo.gl/3LQF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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