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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68872618966 時間:2020-11-25 13:51 #民法修法十八歲為成年 #涉民法修法讓跨國同志早日成家 民法成年人年齡下修至18歲,今(25)日有重大進展,包括我所提民法973、980條為避免早婚、消除形式上歧視,將男女最低結婚年齡一律規定為18歲的法案,皆於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完竣,將送院會二、三讀。 若後續修法順利,那代表台灣年輕人,將能提早為自己的生活安排,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為了讓社會整體加以因應,草案中定有緩衝期,最快到2023年就會施行。… 更多 相較於其他國家,我認為台灣青年的獨立性與思辨能力一樣優秀,若能經過緩衝期這幾年的法規調適與宣導,讓社會全體都來學習、理解人格獨立的重要性,何嘗不是一堂重要的法治教育! 此外,目前我國同性婚姻所遇到的困難,也有所突破。由於現行「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跨國婚姻成立須依照當事人雙方本國法同時成立才能合法登記,但目前僅29個同婚法制化國家,代表台灣國民的伴侶若來自同婚未法制化的國家,就無法在台灣順利結婚。 今天在會議上我詢問了司法院研議涉外民事法修法進度,司法院民事廳李國增廳長表示,在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協調下,八月底已委請專家學者針對歐盟國家對於跨國同婚適用法律完成研究報告,目前已完成修法草案初稿,草案已確定要朝開放的方向修正,以此確保國人的婚姻平等權利。 很高興得到如此正面回應,台灣是亞洲平權代表之一,雖然已通過同婚專法,但當時未將跨國同婚納入專法內,導致許多跨國伴侶因無法結婚,只能以各種簽證、移居身分,爭取更長的時間停留在台灣,只為跟台灣伴侶一起生活。希望司法院能夠盡快完成修法草案並送至行政院及立法院,讓跨國伴侶能夠早日成家、相聚相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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