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 2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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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02-26 17:00
【守護國土永續發展,不分黨派】
 
今天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反對行政院提出的 #國土計畫法,破壞國土計畫的框架。我和當年推動國土計畫法的邱文彥前委員、林淑芬委員,還有這一屆當選的蔡璧如委員、洪申翰委員都到場支持環團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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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法,外界最詬病的是用國家重大建設的名義,就可以破壞國土計畫的框架。我們真的沒有空間發展嗎?從全國區域計畫到國土計畫,我參加了無數場的公聽會,見證集水區、農地一再被劃入可開發的區域;住宅的部分,我們看到現在空屋率如此高,台灣並非沒有空間進行開發行為。
 
又,大家去看國土計畫法第十五條,裡面已經有規定幾種特別必要的開發計畫可以不受限制: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二、為加強資源保育或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政府興辦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如果是真的緊急、攸關民生的開發案,已經有法源基礎可以協助。
 
我們要問行政院,甚麼國家「重大建設」可以突破國土計畫框架,又不屬於上述「因應天災」、「國土復育」、「國防與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在過去馬政府時代用重大建設之名圈地、徵地、炒地,引發社會動盪,難道又要重演?
 
今天內政部花次長回答委員們的質疑,認為地方政府如果要等縣市國土計畫五年一次通盤檢討,時程上恐怕趕不上開發計畫,因此才有本次修法的構想。我們也要問,通盤檢討速度趕不上開發計畫,是地方政府資源、效能不夠,導致通盤檢討程序拖延?還是重大計畫提出的時候,沒有考量全國國土計畫框架,也沒經過公民審議,為了開發而開發?
 
我認為,一個好的國家重大建設,應該尊重全國國土計畫、經過公民審議,才能對國家社會有貢獻。蘇貞昌院長領導的行政團隊效率相當值得肯定,應該也不樂見重蹈過去馬政府時代浮濫開發的情形。如花次長所說,地方政府在推動通盤檢討時程容易延宕,中央應該給予足夠的資源與指導,協助地方政府如期完成。而非倒因為果,因為地方政府的通盤檢討時程容易延宕,所以修法來破壞國土計畫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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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們持續把關! 看到這些立委不分黨派坐在一起為環境發聲,至少是個好的開始~